皖人社秘〔2024〕84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加快人才自主培养,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4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班项目选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3〕107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论证等环节,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按时完成研修任务。各单位严格按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转交第三方组织实施。国家级研修项目,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工程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进行过程管理,每期高级研修班印发开班通知前须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办班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提交研修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报告、图文动态信息等材料完成结业上报。省级研修项目,依托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全程网上管理,并打印电子证书。相关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192.168.3.7:8080/ahrst/default.jsp),进入“资讯中心”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每期高级研修班印发开班通知前须通过系统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办班结束后应在1周内通过系统提交研修总结报告、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签到表、问效跟踪表等材料完成结业上报。国家级研修项目(含自筹)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办班;省级研修项目(含自筹)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办班。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将不予以资助,同时系统将无法打印电子证书。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情况说明。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国家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省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3-5天,学员50人左右。国家级研修项目和省级研修项目学员应分别面向全国和本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国家级研修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省级研修项目由各市或主管部门(一般为申报单位)发文,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不得借研修之机为企业做广告。为保证研修效果,原则上应线下办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有部分学员异地线上参加,线上线下学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级研修项目。
三、认真组织结业考核。国家级研修项目,各有关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按要求将学员名单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身份证号、培训学时、结业考核情况等)提交工程服务平台审核。学员经考核合格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平台首页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省级研修项目,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学员考核合格后,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知识更新工程管理系统首页查询和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省级研修项目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由财政经费资助的国家级班次,每期资助上限12.75万元,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11月30日之后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由财政经费资助的省级班次,每个班资助5万元。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各有关单位自行规定,不得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11月10日之后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自筹经费的高研班完成办班后按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
五、严格落实培训相关要求。各市及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定期对高级研修项目举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高级研修项目取得实效。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严禁借研修之机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级研修项目资格。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孟剑光联系电话:0551-62653375
电子邮箱:845938887@qq.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国家财政资助)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省级财政资助)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省级自筹经费)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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