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培育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要求
对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标准、滚动发展”原则进行遴选培育。
1.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产品在“创新发展、质量卓越、品牌引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
3.企业产品标准要符合“有标准基础、有对标目标、有先进性、无保密性”的“三有一无”原则;
4.已获评“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的其他优质产品可继续申报;
5.优先支持在本市各区域内产业相对集聚(有多家同类生产企业)的产品或者符合“江苏精品”认证要求的企业产品进行申报;
6.第五批“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主要以优质消费品为主,优质消费品申报占比不低于申报总数的60%。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园区系统填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选择“第五批“苏州制造”品牌认证企业产品培育申报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系统提交后
,会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材料收件索引页”。请在线打印“材料收件索引页”,并装订在纸质申报材料的最后一页,二维码页面用于窗口扫码登记或智能柜提交材料。
线上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2.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苏州制造”品牌认证培育企业产品申报表》(附件1)
(2)园区系统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材料收件索引页”。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人才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或者智能收件柜。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
三、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 67068000
夏 芳 67068501
倪兴明 67068037
园区市场监管局:
仇 慧66681253
金筱青 66681255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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