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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7:29:02 发布部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收藏

  全市各旅行社、导游: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加大对我市优秀导游的培养与支持,加强导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导游钻研业务、提升素质,我局决定实施“2024年导游重点团队建设”(第五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服务理念,加强导游行业正面形象宣传,遴选一批不超过20个导游重点团队,以导游团队领军人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方式,组织带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导游通过共同学习、研讨、交流、实践等方式,对北京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梳理、总结、提炼,以点带面促进导游素质整体提升,从供给侧优化旅游产品,促进我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讲解研发、交流研讨、业务实践。申报人应在以下文化板块和技能板块内容中,各选一项作为执行方向:

  (一)文化板块:红色文化、北京中轴线及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创新创作、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活动文化遗产(2008年奥运会、2022年冬奥会等)。

  (二)技能板块: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外语导游服务、导游大会活动服务、导游职业技能比赛、带团应急处置、带团规范、文旅资源新媒体传播、绿色环保旅游等。

  (三)成果展示。本项目工作成果为形成创新服务技能和讲解产品、参与文旅科研项目形成研究成果、参加各级导游技能大赛取得成绩、建立品牌化导游服务团队。项目结束后,梳理整理重点团队工作成果并进行交流展示。

三、项目执行

  成立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执行过程具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建立申报渠道,解答申报问题并收集汇总申报材料。

  (二)遴选。对申报人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开展择优遴选,以“优质内容、优中选优”为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三)公示。对遴选通过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遴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

  (四)执行。本项目有效期为入选公示结束至2026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经公示后的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在导游执业、对外宣传交流、招募团员中,可使用北京市“2024年导游重点团队建设”(第五批)支持团队领军人或支持团队成员等相关文字标识,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对项目支持人员名称使用规范性进行监督,并对入选人员及团队开展人才培养、交流研发等活动所需场地、师资等给予相应支持。

  (五)验收评估。

  1.验收形式。入选人员及团队在当年9月20日前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当年度运行情况验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需扫描为PDF格式汇集成册),由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本批次重点团队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整体运行情况,即申报人及团队本批次整体执行情况,经验总结、团队发展计划、产品市场反馈等。二是人才培养情况,即在导游人才培养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效果(团队成员导游等级提升等)。三是研究成果情况,即文旅资源研究、创新导游词、带团时长、好评率、新媒体宣传度、导游技能比赛获奖、参与各类标准制定等。

  3.验收整改。入选人员及团队提交验收材料经专家评审后认定为未通过验收评估的,限期1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并专家再次评审后仍认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出具结项公示证明。

  (六)结项公示。对通过年度验收评估的,我局将通过官网予以公示,并对入选项目支持范围人员和团队出具结项公示证明。

  (七)惩戒措施。

  1.入选人员及团队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交,不予在结项公示中公示,并将申报人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未来5年内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导游信用档案。

  2.对已入选项目支持范围的人员和团队,若在公示期间经反映或发现申报内容存在申报材料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选资格,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撤销入选公示结果,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后续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并将相关事实列入导游信用档案。

  3.对申报人或其团队成员因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行业和他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导游声誉的,后续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并将相关事实列入导游信用档案。

  4.申报人不愿意继续正常完成项目,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重点团队无法正常运行的,未来5年内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政策和推荐优选。

  (八)项目费用。本项目不向申报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应在4月30日24时前,将申报材料(签章)电子版,发送至本项目执行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报送不予受理。邮箱地址:daoyouxiehui@126.com。

  (二)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40号院一层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联系人:夏老师、樊老师。咨询电话:83494675、83494612(2024年10月31日前有效)。

附件下载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导游重点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doc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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