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作,我局将委托一家机构完成此项工作,相关内容及要求如下:
机构资格条件
一、
1.具备编制国家、省、市级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参与政府部门编制国家、省、市级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等案例和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遵守项目评审工作纪律,在经营或服务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具体工作内容
二、
1.调研深圳、芜湖、成都等城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情况,作为编制文件参考;
2.调研分析沈阳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3.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6年)》;
4.其它有关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事务。
申报文件
三、
1. 报名登记表及报价函;
2.资质证明文件及机构基本情况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盖公章);
3.曾编制的国家、省、市级相关领域发展规划文件目录;
4.业绩和优势(获得荣誉、编制经历等)等资料。
编制工作需于2024年4月25日前完成,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请有意参与的单位报价,并将申报文件及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6日15:00时前邮寄至我局,我局将于4月16日16:00在局机关组织审核。
联系人:宋玉龙,联系电话:024-22723232。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一号21世纪大厦A座1810
附件:市工信局公开遴选编制《沈阳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机构的通知20240412(包含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报价函).doc
1.报名登记表 2.报价函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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