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关于地方政府天然气储备有关要求,提高储气调峰能力,保障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建立了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为规范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管理,根据国家《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调度与应急保供管理方法 (试行 )》和《河北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河北省天然气储备实施方案(2023-2027年)》,我委起草了《河北省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5月11日前反馈。
联系人:解帅,电话:0311-86271218。
附件:河北省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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