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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配套资助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3:13:30 发布部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收藏

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

  (珠科创〔2022〕75号)、《珠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珠科创〔2020〕54号)、《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有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配套资助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工作安排,本批次对2020年(含2020年)至2024年3月31日由珠海市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未获得市科技部门配套资助的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

  注:申请配套的单位为国家(省)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牵头单位,即国家、省财政资金直接下达单位;国家、省项目子课题牵头单位不属于上述牵头单位的范畴。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配套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资助的50%,且不超过牵头单位自筹经费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由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以珠海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实际获得的上级资金为计算依据。

  (二)配套补助资金按上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分批下达。项目财政支持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照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三)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牵头单位应为珠海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

  (三)项目申报书涉及的经济、技术、成果、技术路线、研究内容等核心内容应与上级签订的任务(合同)书内容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具体详见“附件1”中第三页表述),相关材料须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2.项目主要内容已由申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或配套。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曾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

  5.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不诚信名单或我市联合惩戒名单且在惩戒有效期内。

  (五)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与上级任务(合同)书要求,规范使用有关财政资金,切实开展项目实施且项目进展良好。

  (六)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请申报单位通过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logi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完成网上注册后(申报单位或单位联系人已在申报系统注册的,无须重复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点击“2024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配套资助类)”(模板可参考“附件1”)进行信息填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审核推荐。各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系统点击推荐,并将相关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6”)通过OA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局。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类)申报书。

  (二)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配套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获得国家(省)立项的相关证明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时提交至上级部门的版本);

  3.项目任务(合同)书;

  4.国家(省)立项批复文件(多部门联合专题,立项下达文件牵头单位必须为国家、省科技部门);

  5.国家(省)财政资金到账证明(首期、中期、尾款);

  6.项目变更申请材料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的函(如有调整,需提供);

  7.项目验收意见书(如已验收,需提供)。

  (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模板参考“附件3”)。

  (六)项目差异性说明。“项目差异性说明”是对本次申请配套项目与已获市财政支持的项目(包括市级产业核心攻关立项、国家及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立项、市产学研合作立项等项目,以及市级非科技部门立项及配套项目),在技术指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方面的差异予以对照说明(模板详见“附件4”)。存在多个申请配套项目的,亦需对各申请配套项目在技术指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方面的差异予以对照说明。

  (七)已获支持项目申报书或任务书。如无已获支持项目,请提供相关承诺函(附件5)

  (八)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详见“附件7”)。

  (九)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珠海)。

  (十)请勿在申报系统填写涉密内容,必要时请脱密处理后填写。

  六、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5月11日24:00(请各单位合理做好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24:00。

  七、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

  地址:珠海市工商大厦6楼615室

  联系人:苏进伟:2213091;谭韬:2229807

  系统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户支持热线:2602051,2602052

 

       

 

       

 

       

附件下载
附件3:项目执行情况报告.docx(点击下载)

 

       附件4:XXX公司关于项目“XXX”的差异性说明.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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