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0:42:45 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藏

  市药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委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2024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1日

  市市场监管委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2024年,市市场监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把握好对天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普法依法治理的实际效果,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书记培训、国家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阵地、平台作用,广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不断诠释法治宣传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内涵

  (三)服务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深入实施。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以服务实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程、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工程、优良消费生态打造工程、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生态打造工程、保安全惠民生工程等市场监管“五大工程”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普法工作融入监管执法服务全过程,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场监管“五大工程”走深走实。

  (四)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突出普法重点,加强对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广泛倾听经营主体和群众的诉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入点,提高专项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现和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以良好法治环境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重点宣传,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六)开展市场监管主题宣传。继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斗争、个人信息保护、信访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反传销、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食品等领域法治宣传。加强《公司法》《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新制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

  (七)抓好市级重点宣传项目落实落地。市场和网监处、食品各处要依职责组织开展好列入市级重点宣传项目的法治宣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重要节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以《食品安全法》《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等为重点宣传内容,开展贯穿全年的食品安全法治宣传。食品各处要根据《市市场监管委转发天津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打造天津市“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的通知》要求,每季度至少制作完成一件冠以“津门普法”标签的新媒体普法产品并通过委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八)通过普法宣传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对区局的业务指导,深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涉农多发性、规律性矛盾纠纷,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明白人”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培训。深化“依法治企”,支持和帮助企业加强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互联网经营主体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好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作用。

  四、严抓内部学法,提升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九)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学习需求和职能特点,不断丰富学法内容和载体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参加两期法治专题学习,处级领导干部至少参加4次集体学法。对拟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

  (十一)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逐项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动态完善《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法规规章库》。编发《天津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市场监管领域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考法、旁听庭审等制度,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参加“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培训活动。

  五、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十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学习宣传。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贯彻,积极创建文明机关。

  (十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持续打造“祥说莹论”食品安全、实名发布消费警示以案普法等宣传品牌。积极培育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推荐条件成熟的单位申报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鼓励和引导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法在你身边”短视频征集等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第三届法律知识竞赛、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食品抽检监测、经营主体数据分析等比赛活动。

  (十四)着力提升精准普法实效。贯彻实施《天津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环节,向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类型和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分业、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普法服务。

  (十五)深入开展智慧普法。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传播优势,经常性发布市场监管法治宣传信息。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加强普法产品供给和推送,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十六)持续开展以案释法。贯彻落实委《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组织执法单位深入开展各业务领域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各业务领域典型案例发布,普及相关知识,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

  六、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依分工抓好本实施意见和普法责任清单的组织落实。市药监局和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意见或者方案,全面深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十八)提升工作实效。制发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推动提高新时代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教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发现的问题,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组织申报“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十九)报送情况资料。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分门别类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电子资料档案。市药监局、委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要全面收集汇总本单位、本条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通过OA系统及时向法规处报送普法信息、图片、视频等情况资料,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

  联系人:袁清海、周莹;联系电话:23121165

  附件:市市场监管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市市场监管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类别

普法内容

责任单位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备注

1

党内法规制度普及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章和党内法规(含纪检方面党纪条规)

党建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组干处、人事处、宣传与应急处、法规处、机关纪委、巡察办、巡察组、服务中心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2

基本法律制度普及

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制度

法规处、宣传与应急处、组干处、人事处、服务中心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系统内工作人员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3

 

 

 

 

 

 

 

 

 

 

 

 

 

 

 

 

 

3

 

 

行政执法程序法律制度普及

 

 

 

 

 

 

 

 

 

 

 

 

 

 

 

行政执法程序法律制度普及

行政许可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具有审批职能的各业务处依职责分工落实

1.系统内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2.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通过讲解、编发指南等方式。

 

行政检查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面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各业务处、执法总队依职责分工落实

1.系统内从事行政检查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2.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检查过程中,开展针对性说理式普法。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法规处、各业务处、执法总队依职责分工落实

1.系统内从事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2.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法过程中,开展针对性、说理式普法。

 

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以及其他类别行政活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各相关业务处或直属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1.系统内相关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组织培训、发放资料等方式;

2.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相关行政活动过程中,开展针对性说理式普法。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法规处

系统内从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的工作人员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4

 

 

 

行政执法实体法律制度普及

企业信息公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公司登记管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政务服务处、信用监管处、执法总队

 

 

 

 

 

 

 

 

 

 

 

 

 

1.系统内工作人员,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系统内工作人员,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系统内工作人员,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培训等方式;

3.对检验机构通过培训、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

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释义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宣传;

5.结合重点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培训等方式;

3.对检验机构通过培训、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

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释义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宣传;

5.结合重点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培训等方式;

3.对检验机构通过培训、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

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释义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宣传;

5.结合重点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反垄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反垄断处、执法总队

 

反不正当竞争、反传销、直销监管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反不正当竞争处(天津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执法总队

 

商品交易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市场和网络监管处、执法总队

 

广告监督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广告监管处、执法总队

 

价格收费监督管理中涉及价格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价格监督检查处、执法总队

 

质量奖评审、质量考核、缺陷召回等质量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质量发展处

 

产品质量、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质量监管处(天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执法总队

 

标准化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标准化处、相关直属单位

 

计量监督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检定规程

计量处、执法总队、相关直属单位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检验标准

认证认可处、执法总队、相关直属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处、执法总队、相关直属单位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食品浪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食品协调处、执法总队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食品浪费涉及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食品生产处、执法总队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食品浪费涉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食品经营处、执法总队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食品浪费涉及特殊食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特殊食品处、执法总队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反食品浪费涉及食品抽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食品抽检处、执法总队

1.系统内工作人员,以从事抽检工作的执法人员为重点;

2.承担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

 

5

相关法律法规普及

干部教育培训、退役军人保障、统一战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组干处、人事处牵头组织落实,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系统内工作人员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财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财务处

系统内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政务公开、国家安全、保密、信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办公室(信访处)牵头组织落实,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系统内工作人员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政务服务处牵头组织落实,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1.系统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2.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通过讲解、编发指南等方式。

 

促进文明行为、道德、爱国主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宣传与应急处牵头组织落实,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系统内工作人员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扫黑除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电信诈骗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执法总队牵头组织落实,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1.系统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委网信办、执法总队以及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1.系统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管理服务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各相关直属单位

1.系统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内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管理、服务过程中通过边服务边普法、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