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我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行政机关等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山西力量。现就统计2023年山西省标准制(修)订情况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注册地址在我省的单位,参加起草并已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标准信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可查阅。
二、报送材料
填写《山西省2023年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信息统计表》(附件2);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纸质版;发布文件;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信息的截屏;起草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起草国际标准的需另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ISO、IEC技术机构国内对口单位出具的国际标准制修订证明等相关证实材料原件。
三、报送时间
标准起草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由各市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核对并填报汇总表(附件3)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
联 系 人:赵永明 电 话:0351-7680162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4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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