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湘发改投资〔2021〕163号)规定,省、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全省2023年度在建代建项目及其代建单位进行了监管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应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并相应更新代建单位名录库信息,有关评价结果作为2024年度代建单位招标评分依据和单位信用评价依据。
受理情况反映单位和联系电话:湖南省发改委投资处,电话:0731-89991521;传真:0731-8999083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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