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开展了2023年度总部经济先进县(市、区)综合评价工作,拟确定5个县(市、区)为2023年度总部经济先进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1日-4月17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名提出。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531—51783157。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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