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8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我委将依据评估结果,给予10家基地相应的经费支持,共计1600万元。相关经费由基地建设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单独核算,直接用于支持和保障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各项研究活动和运行。
请各单位紧密围绕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开展持续深入的决策咨询研究,注重青年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升研究成果服务政府决策的实效,并做好经费使用与管理。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将基地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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