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规定,经审核,以下25家企业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拟认定为福田区总部企业。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14楼,联系电话:0755-82925575,邮政编码:51800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拟认定2023年第二批福田区总部企业汇总表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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