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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工业上楼”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7:55:27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依据《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市府办〔2023〕95号)《苏州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府办〔2023〕198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上楼”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奖励标准

  (一)“工业上楼”贴息奖励

   1.支持条件。2023年竣工验收并交付,并符合“工业上楼”标准的项目。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工信和财政部门推荐,综合评审排序、择优支持。

   2.扶持标准。对“工业上楼”优秀项目给予贷款额年化利率不高于1%的贴息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

   1.支持条件。2023年完成改造提升,并符合规划要求的工业用地项目。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工信和财政部门推荐,综合评审排序、择优支持。

   2.扶持标准。连片改造50~100亩的,最高奖励100万元;连片改造100~150亩的,最高奖励150万元;连片改造150亩以上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发票和单据等不得重复使用申报市级财政资金奖励项目。

  (五)《管理办法》明确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线上线下递交材料须完全一致: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二)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在系统上下载后签字盖章)。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后附要求的相关附件(按要求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流程

  (一)市系统申报:申报主体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线上申报,在线递交电子版材料,系统技术支持:68555371。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工业上楼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奖励申报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三)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主体填写好苏州市和园区系统,同时将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三份按要求加盖公章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纸质材料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如没有索引页不接收,纸质材料需要按照顺序编制材料目录和页码。

  (四)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至2024年5月10日18时纸质材料截止报送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12时,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不在接收纸质材料。

  (五)现场核查:本项目会有现场核查,届时各申报主体应按照要求配合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核查表见附件。

五、相关说明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票否决,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该奖励项目。

六、咨询电话:

  1.“工业上楼”贴息奖励类

      企服二处:67068000、67068125、67061013

      经发委政策法规与运行检测处:66681026

  2.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类

      企服二处:67068000、67068125、67061013

      经发委产业二处:66681042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真实性核查表-工业上楼.doc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真实性核查表-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doc
附件下载
附件3:项目申报书(示例).doc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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