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市科技局计划在全市遴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肇庆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指在肇庆市注册或者在肇庆设立分支机构、服务站点的法人单位,集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资金、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连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线下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技术展示、技术交易、技术定价、技术投融资、技术鉴定、技术咨询、技术经纪人培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
二、遴选对象
(一)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孵化载体、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
(二)具有成功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措施办法,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技术转移服务的人才队伍。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
三、请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于4月19日前将遴选申报书(见附件)及有关能力水平证明资料等报送到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四、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4月24日前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童艳荔、王滨,电话:0758-2899816。
五、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科技局将对参与遴选的平台机构给予重点指导和服务,支持平台机构承接和开展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并优先支持优秀的平台机构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参与各类科技活动。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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