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企业科技攻关引导资金使用细则(试行)》,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第二批宿迁企业科技攻关引导资金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9日至4月1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0527-84338535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025-83455107
市科技局:0527-84358715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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