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8号)等规定,塘桥镇行政审批局组织和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向塘桥镇行政审批局反映,联系电话:58437224。
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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