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地震局联合编制了《天津市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2022年版)》,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地震局
2022年12月1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处 郑天龙;联系电话:8360745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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