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厅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计划向省、市各有关部门征集部分专业专家人选,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完善。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综合考虑现有专家队伍的专业领域、年龄梯次和地域结构,本次征集以下专业专家: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防护设计、建筑防化设计、建筑装饰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检测、建筑材料。
二、专家人选条件
专家人选应为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能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学科)或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
(四)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设计、施工、技术、科研一线等工作,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六)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七)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鼓励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申报。
三、专家人选推荐方式
采取专家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法。有意向的专家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附件1),并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辅佐材料均需同时提交扫描件)。专家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并于2024年5月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盖公章PDF版和可编辑文档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jt_rsc@gd.gov.cn;纸质材料邮寄至职称窗口(联系电话:020-86387392、86580280,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五楼506房,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人选申请表
2.(单位)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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