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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 09:48:00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防科工局有关通知要求,我办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地区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或备案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需开展年度检查。同时取得许可和备案资质的单位,按许可检查要求开展年度检查。

          二、自查要求

         1.许可、备案持证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开展自查,认真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填报有关数据(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工具软件,填报信息并导出数据包),如实反应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填报工具软件版本与上年度相同,无填报软件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到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4层401室)领取。

          2.各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自查材料送至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自查材料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年度自查报告》及其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自查报告word文档,相关证书pdf文档)各1份,企业自查数据包1份,《回执单》纸质版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如实上报年度检查材料。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我办将组织专家开展质询或现场核查。对年度检查中发现有刻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检查材料的单位,将上报国防科工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有关报告及数据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起草、传递。企业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操作,信息填报导出生成的zip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XX单位.zip”。

         3.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聚集,在领取软件安装包和报送年度检查材料时采取预约制。请在2个工作日前以短信形式进行预约,在收到预约成功信息后方可前往领取或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模板)

                    3.回执单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010-85235058,18801066979)

(责任编辑:小秋)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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