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江苏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4〕180号)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依据《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对我市第一批和第二批“江苏老字号”开展复核。现将复核建议向社会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南通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或南通市商务局机关纪委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对收到的异议,市商务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8日
联系电话:0513-85115218(南通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0513-85098724(南通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电子邮箱:ntltyfz@163.com
南通市商务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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