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市政府第8号令)第十四条快速立项的规定,经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现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共计1项,为推荐性标准。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及时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刘文涛,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7分机,传真:54661391。)
附件
2024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共计1项)
修订项目:1项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性质 |
提出单位 |
技术归口单位 |
主要起草单位 |
领域 |
项目周期(月) |
1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推荐性 |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上海市水务局 |
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
城市管理 |
3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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