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玉东新区科技和工业局:
根据《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玉市科〔2022〕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自筹经费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研究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构成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三、申报限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历年主持的项目有逾期未验收的。
2.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资格期限未满的。
3.主持的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含玉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参加且排位在前三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含玉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最多只可申报1个项目,此前已受理申报但尚未办结的,按已申报项目算。
(三)历年承担项目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是指2013年以来(含2013年)立项下达的玉林市科技计划和玉林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项目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统称未结题;
3.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未验收、未终止或未撤销的项目(包括玉林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说明:鉴于近几年来自筹经费类项目(尤其是医疗卫生类项目)存在项目终止结题、延期过多的情况,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推荐项目前应加强审核,严格把控,对于项目实施可行性不高或预计考核指标达不到的项目应不予申报推荐。对三年内(2021-2023年)存在项目终止和延期行为的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重点审核,确保项目质量。
四、申报重点领域
(一)围绕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医药健康(含香料)、纺织服装五大主导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储能等新兴产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应用,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平安玉林建设、生态环保、碳中和、应急处突、大健康和文旅、职业病,艾滋病防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法治政府、民族团结、未成年人保护、绿色建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开展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示范,解决制约改善民生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三)围绕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培育水稻制种、水旱轮作、优质蔬菜、沙田柚增产、荔枝品种改良、肉羊、设施渔业等特色种养示范带、做大做强粮食生产及加工、米粉、沙田柚、百香果、荔枝、桂圆、中药材、蔬菜食用菌、沉香、优质家畜家禽等重点农业产业链,打造千亿林业产业,开展现代种业、设施农业、智能农业、数字农业等农业林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机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我市主要农作物、畜禽、淡水渔业疫病防控及农业绿色高效生产关键技术攻关;油茶、八角、肉桂、沉香、澳洲坚果、林源药材及林下经济等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预制菜共性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四)围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区内外高校院所、企业合作,将高层次人才连同其团队、项目、技术等多种创新要素整体打包引入,支持我市创新主体与高端科技人才团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五、项目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须有具体的研究、攻关、开发、推广内容和目标,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指标、经济或社会效益指标。
(二)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
2.拥有市级以上的研发平台,往年有研发投入并按要求报统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3.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
4.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
5.能有效整合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资源,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6.近年承担国家、自治区、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能较好地实施完成,有较好的信用评价和良好的创新氛围,配套资金和条件有保证,效益好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7.将获取知识产权作为考核指标的项目。
六、申报程序和途径
项目申报流程采用网上填报、推荐部门推荐、管理机构审核。具体操作如下: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地市云平台(玉林市)(http://dskg.gxai-data.cn/#/manager?type=city)填写项目申报内容及上传附件材料后审核提交。
推荐单位帐号由我局统一分配
(二)市直部门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推荐,申报单位为县(市、区)的由所在县(市、区)经科局负责网上推荐。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申报。()
项目负责人、单位管理员、推荐单位管理员须在系统完成实名认证。
(三)网上账号注册、项目填报操作说明参照广西科技管理地市云平台(玉林市)项目申报系统 “通知公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六、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6月14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待项目申报截止后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集中提交。
(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2.《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3.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4.项目申报附件。根据项目实际申报情况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附件要求如下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说明 |
数量 |
1 |
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原件) |
属于科技攻关与新产品试制、基础性研究项目须提供,由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提交申报书前半年之内出具的有效)。 |
1 |
2 |
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原件) |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明确各申报单位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经费投入比例及各单位经费预算等。 |
1 |
3 |
与市外高校院所、重点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
属于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项目须提供。 |
1 |
4 |
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
涉及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须提供。例如:新药证书、通讯电力入网证、生物新品种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
1 |
5 |
专利证书(复印件) |
拥有专利权的项目须提供。 |
1 |
6 |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
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的项目须提供。 |
1 |
7 |
知识产权变更协议(复印件) |
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项目须提供。 |
1 |
8 |
伦理审查意见 |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 |
1 |
9 |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
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1 |
10 |
科研诚信承诺书 |
提供科研诚信承诺书 |
1 |
11 |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提供彩色图片或复印件 |
1 |
12 |
申报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
提供彩色图片或复印件 |
1 |
(二)科技项目管理云平台上传附件材料要求
1.允许上传文件类型:JPG,PDF单个附件要求小于20M;
2.请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每条记录以一个文件形式上传,如果有多个文件则请先合并为一个文件后再上传;
3.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以彩色扫描或者拍照的形式,确保足够淸晰、可辨,否则将影响项目申请书的审核;
4.附件文件建议采用JPG格式(可以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照方式获得),对于大于一页的单个附件,如审计报告等,建议采用PDF格式上传。
(三)申报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上表所列顺序排列)。
八、其他
(一)项目申报材料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
1.《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申请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程序的;
2.项目不符合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技术和产业政策要求,或不符合科技计划选题范围的;
3.申报材料不完备的。
(二)咨询电话
1.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规划与社会发展科:2819008
高新技术与基础研究科:2823402
农业农村科技科:2336755
成果转化与科技监督科:2838242
科技交流合作与引进智力科:2685197
2.网上系统申报技术咨询QQ群:485064394
联系电话:2670359,2819008。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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