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4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在广东省惠州市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在惠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发现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https://xyhz.huizhou.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
获得支持的项目为
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内容与标准详见《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与完工评价工作指南》(附件2)。
(一)设备奖励方式:按照省通知要求,结合惠州市产业实际,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确定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汽车、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1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选取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及时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技改金融政策,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技改金融政策。
(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征集。
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和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区)项目申报。已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二)县(区)审核推荐。
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同时,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汇总企业申报材料(附件3-4,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贝1份)后,连同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件审查表(附件5-7)在2024年5月6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材料审核、完工评价与入库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并对项目情况、申报手续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进入评审环节;对通过材料审核的项目,组织专家组开展完工评价;对完工评价结果通过的项目,进行入库评审;对项目按竞争性评审分数进行排序,遴选生产经营状况好、技术先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有贡献的企业项目入库。
(四)
项目承担单位应履行项目申报主体责任,自主开展申报,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均需要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承担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4号)
2.惠州市开展2025年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有关工作要求
3.完工评价申请材料
4.项目入库申请材料
5.项目汇总表
6.绩效目标申报表
7.要件审查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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