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节能降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加强政策储备,强化决策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及要点
(一)节能方面
借鉴其他省区市节能降碳工作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区节能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瓶颈,研究提出电力、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等分行业节能降碳主要工作路径,服务推动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二)降碳方面
研究不同资源禀赋地(州、市)碳排放结构、碳减排潜力等(以单个地或州、市为例),探索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法;以典型工业园区为例,研究低碳(近零碳)园区实施路径;梳理我区重点工业产品、能源产品碳排放强度,提出重点工业和能源产品碳排放管理措施建议;研究构建“电—碳”模型,建立碳排放动态监测及快报机制;聚焦我区优势工业产品,探索开展碳足迹核查;研究煤制油、煤制气等产业与CCUS耦合发展路径等。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梳理总结我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现状,针对我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出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或实践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邮寄或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万年101大厦A座18楼),信封注明“申报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请将课题负责人近五年相关研究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材料附在《申报书》中一并报送。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注明“本项研究得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给予入选课题经费资助。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4年8月初提交研究成果(含电子版),9月5日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联系人:叶尔那尔 联系方式:0991—2816425、18167572207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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