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转型升级,解决“产业缺青年、青年缺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4年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产业工人队伍素质的整体跃升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市正处于发展黄金期、机遇期,要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筑稳做强高质量发展底基底盘,迫切需要一大批高素质产业工人、技能人才作为支撑。各区和市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推动实施,培育壮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队伍,持续优化技能人才供给结构,着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夯实产业发展根基,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未来产业谋篇布局。
二、积极宣传,广泛发动
请市级主管部门和各区人社部门积极对照《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见附件1)中要求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有针对性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要重点面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企业,以及“一老一小”、健康医护等社会领域企业,以及立足本区域传统优势产业等发动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
三、精心准备,按时报送
符合条件并有意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链主企业,请按申报指引(附件1)中的报送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2024年4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企业,将推荐函、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相应盖章扫描版请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好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申报工作。同时根据产业链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强化培训工种开发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的指导,统筹做好培训补贴资金安排,并重点加快申报资金申领审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1.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指引
2.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承办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20-83391392、83528749)
附件1
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指引
一、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等省、市战略性产业企业,以及粤菜、家政、养老、托幼、康养等社会领域和现代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规模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注重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对本市优势产业集群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链主单位原则上是规模以上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绿色制造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有链接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能力的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企业,且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成长性,与链员企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内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建有技能岗位标准体系,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晋升等激励措施完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能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技培生学徒制培训的职业(工种)与主营业务一致,能带动不少于5家链员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能提供500个以上用于学徒培养的实际用工岗位。与省内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安排足量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参与院校专业建设,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校企合作。
(五)对正确理解产教评技能生态理念、对技能人才培养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在本行业大力推动生态链建设的企业,或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六)统筹兼顾经济欠发达和产业分布集中度低的区域,对积极配合当地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对当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有积极贡献,亟需技能人才支撑、能有效带动当地就业,且积极参与技能生态链建设的企业,得到当地政府重点扶持和推荐,予以优先支持。
(七)对建有能实现政校企“三方九出八共”、实现共建共治、对技能生态链建设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平台,或具备对链员企业开展共享培训所需场地、师资、培训资源等基础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企业申报。产业技能生态链由链主单位提出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遴选审核。各企业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等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推荐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综合各地产业链布局和发展趋势、职业培训资金情况、年度学徒培训计划等因素,择优遴选拟入围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并按流程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进入培育建设期链主单位名单。
(三)材料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说明、相关佐证材料等。企业填写申报表时,应提出拟构建的技能生态链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岗位、标准开发、教学资源、过程管理、人才评价、当地产业园区等情况,重点阐述申报链主单位的优势、链员企业及合作院校情况和构建生态链的计划),以及开展学生学徒、技培生培养人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合作院校等工作计划,并按照申报表中内容逐一提供佐证材料。
(四)报送要求。符合条件并有意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链主企业,请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4年4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说明、相关佐证材料等,含纸质件和盖章扫描件)。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企业,将推荐函、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1002房,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0-83391392,电子邮箱:3640113126@qq.com);其他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分开装订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803房,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0-85516495),相应盖章扫描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zcjrh@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首批链主培育单位入选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81号)和《关于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等要求,对在培育建设期建设效果不达标的,将取消其链主单位资格,退出培育建设。请各区结合首批链主单位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成效不突出、信息不真实的单位进行梳理,并在推荐新一轮链主单位时将建议退出的链主单位名单报送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报送省人社厅予以动态调整。省厅将实行常态化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抽查到技能生态链内链主单位、链员企业虚报信息、学徒培养不落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技能生态链,予以限期整改,限期内不能完成整改或者连续抽查两次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及时清退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
附件2
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
一、链主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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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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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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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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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龙头企业 □上市公司 □产教融合型企业 □其他类型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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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技能岗位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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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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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请详细阐述企业主营业务,可以对主营业务进行细分,主营业务的各细分领域最近1年收入额度、占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对岗位技能人才的需求分析。建设技能生态链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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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主单位主营业务相对应的技术技能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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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岗位名称 |
岗位当前用工数量 |
可实习 岗位数量 |
生态链可实习岗位数量 |
对应职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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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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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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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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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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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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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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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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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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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链员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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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链员企业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当前 用工数量 |
可实习 岗位数量 |
联系人与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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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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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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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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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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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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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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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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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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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院校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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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作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生数量 |
合作时间 |
联系人与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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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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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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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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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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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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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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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生学徒培养计划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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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拟开班时间与培养期限 |
人数 |
合作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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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主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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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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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培生学徒培养计划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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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职业(工种) |
技能等级 |
拟开班时间与培养期限 |
人数 |
合作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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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主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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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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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能生态链具体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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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拟构建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岗位、标准开发、教学资源、过程管理、人才评价、信息平台、当地产业园区等情况,重点阐述申报链主单位的优势和构建生态链的计划),以及开展学生学徒、技培生培养人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合作院校、质量内控等,以及对表格一至五的详细情况补充。链主单位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的还应根据粤人社函〔2021〕76号、粤技服〔2021〕17号文件要求提供“三性五力”等相关材料。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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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链主单位)意见 |
本企业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无误。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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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
经审核,信息无误,同意推荐。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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