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261号),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结合我市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4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4年7月16日17:30前审核提交,超时上报将延至下一批次。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4年8月16日17:30前审核提交,超时上报将延至下一批次。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需在2024年9月16日17:30前审核提交,超时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先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并获取注册码,再到“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并填报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高企资格到期的,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沿用原账号登录申报。[具体内容参照《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261号),请至以下网址查看: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395623.html]。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但为便于后期管理,企业应自行整理归集申报材料存档备检。
三、审核推荐
(一)申报企业须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批次企业申报截止后,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申报企业名单,可会同本地区财政、税务部门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附件2)上报市科技局备案。
核查内容: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
(二)县(市、区)科技部门需严格按照本通知各批次推荐截止时间做好审核提交,确保市相关部门有足够时间进行抽查审核。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未能通过核查或不推荐的申报企业,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企培育认定申报工作,掌握企业申报进展情况,做好指导培训;把握各批次推荐时间,做好审核推荐。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申报企业,要发动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企业要落实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管理和人才培育,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科研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企业应诚信申报,申报材料应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市高企业务管理认定咨询电话:0663-8768138
(二)各县(市、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审查意见表
3、各县(市、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揭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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