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易投资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3〕24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支持,推动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下半年度及2023年度已获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我市47个,名单详见附件1),同时研制单位自愿申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二、申报程序
1.建议企业于4月10日前通过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s://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2.各地经信部门于4月11日至15日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载体经信部门现场核查率100%,市经信局现场核查率50%(市局将点对点通知被抽查载体)。
3.载体经信部门完成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后,于4月15日前正式行文推荐,并附《国际先进水平等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述材料盖章PDF件及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材料
1.获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称及当年度认定文件。
2.申报企业出具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国际对标产品的对比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主要技术指标(与当年度申请评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时提交的原申请报告中技术创新点、查新报告查新点保持内容一致)、产品国产化自主供应能力(建议列表说明,包括:关键零部件名称、生产/研发国别、市场规模及份额等)。
4.提供近5年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同时须提供专利授权书、权利要求及说明书等材料。
5.产品可经专家鉴定会论证,出具鉴定会结论性意见及专家签到表(含专家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或者产品经高水平权威机构/人员推荐,出具推荐函(参考模板附件3)。
6.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流水原件的扫描件。
四、工作要求
1. 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应做到材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数据准确,示范应用单位名称必须与产品销售合同保持一致。
2. 申报材料须对应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网上申报技术问题可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附件:1. 芜湖市2022年下半年度及2023年度已获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2. 国际先进水平等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
3. 专家推荐函(参考模板)、专家基本情况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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