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重要一年。做好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围绕市委“14510”总体部署和省局“五全为基、六有为要”总体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持续优化市场环境,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阳泉篇章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2024年办公室工作要点
一、提高以文辅政水平。加强调查研究质量,推动开展重点课题调研。规范公文办理、严格文件精简。
二、提升机关运转效能。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抓好信息员、双周报等机制运行。更加细致做好公务接待、会务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求,指导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增强业务能力,建立灵敏高效的督办体系。加强13710专项督查,及时跟踪反馈,督促落实。
四、强化政务信息质量提升。改进信息采编方式,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和部门沟通交流。做好政务信息采编、通报、考核工作,努力提高全市系统政务信息质量和采用率。
五、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国、省、市三级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持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确保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向社会发布。
六、加强保密及档案管理。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加强涉密人员岗位管理,落实保密承诺制度,加强保密警示教育及培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期做好档案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档案基础工作。
七、做好信访值班工作。统筹做好机关及局属单位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信访社情分析研判,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
2024年人事教育工作要点
一、严把德才标准,公正选人用人,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1.扎实做好人员招录。提高录用计划科学性,深入分析干部队伍编制空缺、年龄结构、急需程度等各种因素,科学制订阶段性人员队伍补充规划;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对接,科学设置职位条件;做好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报考咨询服务工作,增强考录工作准确性。
2.强化良好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机制。
3.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整体构建“1+2+3”链式考核机制,“日考勤”看“出工”,“季考评”看“作为”,“年测评”看“实绩”,真正把考核结果与奖惩和评先评优、晋升晋级相挂钩,建立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机制。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总结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经验做法,细化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政策措施。关注干部心理健康,加大干部表彰奖励力度,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激励干部苦干实干、奋发有为。
5.精准培养年轻干部。建立导师引领、选拔培养、实践历练、科学考评、结果运用“五维一体”的常态化人才培养体系。拓宽视野“选”,蹲苗历练“育”,事业为上“用”,宽严并济“管”。对发现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加强跟踪培养、动态管理、精准滴灌。
6.做好职级并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扎实有序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执行。持续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依法对调入、调出、退休以及试用期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登记备案。
二、以开展素质提升工程为基础,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7.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开展“科长上讲台”活动,激发干部的学习活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长效机制。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干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制度,通过常态化的定期学习,督促干部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8.拓展教育培训形式。认真落实《2024年市场监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条线联动,集中进行培训,如:课堂示范、法治讲座;通过专题探讨,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如:案件研讨、案例剖析;通过制定目标,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如:案件沙龙,跟班学习。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部履职的能力素质。
三、扛起新时代新担当,做好日常工作持之以恒建设模范部门
9.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发展实际,重点加强人事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健全岗位责任、工作标准、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工作流程。完善岗位职责,加强科室人员协作相辅,实现工作规范化;梳理优化干部任免和公务员职级晋升等工作流程,实现工作程序化;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实现工作制度化。
10.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总体思路,坚持“试点先行、逐步规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持续扎实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三星所评定工作方案,找准问题差距,着力规范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部分所基础保障,力争15个所达到三星标准。
11.做好考勤管理。继续做好全系统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干部带薪休假管理办法》,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实现劳逸结合,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12.做好老干部工作。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工作。探索建立老干部(老年教育)工作联络制度,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创新方式抓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3.做好工资调整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2024年度全体干部工资级别、档次调整的工作,调动人员、职务变动人员、工人技术等级晋升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套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测算、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组织部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完善档案管理,使档案管理水平更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4.完成人事科其它工作任务。组织做好2024年工人技术等级评审推荐及有关考试工作;组织人事统计工作;双拥工作;严格因公出国(境)审批,加强因公出国(境)护照管理工作;抓好自身建设,服务党组中心工作,当好局党组的参谋助手。
2024年综合研究工作要点
一、协调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协调有关科室,推进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的重要改革工作,完成好改革信息、经验交流、文件承转等工作。
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一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工作思路,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提供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分析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为市局党组当好参谋。二是以《山西市场监管研究》《阳泉信息》为依托,组织开展政策研究、理论探讨、市场分析、经验交流,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材料。三是组织协调各县区局、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开展市场环境分析与研判工作。
三、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一是完成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等重要综合性会议讲话稿的起草。二是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完成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重要综合性总结、工作汇报等材料的起草。三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四是按照“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紧紧把握上级编刊思路,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对全局中心工作的反馈和上报力度。五是完成好年鉴供稿任务,做好地方志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组织各县区局和市局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完成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安排部署的综合性统计数据归集汇总、业务核校、分析上报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下沉一线的方式,加强与市两办、政研室、省局、兄弟市、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中心工作、亮点工作、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提升,形成系列文稿,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努力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六、协调推进行风建设。制定并推进实施2024年我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保障工作。收集市县行风建设开展情况,研究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建议。
七、协调推进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行动计划。持续巩固深化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压茬推进2024年各项任务,收集汇总各县区局、业务科室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工作进展。
2024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一、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各项责任落细落实。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健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组法治学习,将工作例会会前学法形成常态化。举办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提升监管队伍法治素养。
三、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预防和处理、涉法知识培训、重要合同和文件审查等提供法律支持,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执法程序,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定期清理,保证规范性文件有效实施。
五、建立合同审查备案机制。加强对合同全流程管理,将与行政权利关系密切的各类合同、协议,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政务诚信水平不断提升。
六、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生效复议决定和判决、裁定。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全面提升广大干部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
七、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八、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省市场局“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普法节点和科普宣传活动,多形式组织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擦亮普法品牌“泉民市监”,通过“泉释新法”、“民呼我应”、“市击现场”、“监检案例”四个专栏“边学习边执法边普法”,逐渐营造出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三方共赢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推动市场监管步入法治轨道。
2024年执法稽查工作要点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1.主动作为彰显政治担当。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牵头抓好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治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非法制售军服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专项执法等工作。
2.扎实完成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总结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成效,梳理汇编制度性成果。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常态化执法办案。
3.做好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坚持从严打击,通过追源头、断链条、补漏洞,持续保持打击加油机作弊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4.持续巩固扩大有关专项工作成果。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推动“长江禁渔 打非断链”常态化执法。健全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推进窃听窃照设备设施清理整治,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等执法工作。
二、严打违法行为,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5.大力推进“四季守护 铁拳出击”行动向纵深发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充分发挥“四季守护 铁拳出击”行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和综合执法优势,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处置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6.强化质量领域执法。重点打击妇女儿童老年用品、机动车产品、燃气用品、电动自行车、农贸化肥等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及虚假认证、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行为违法案件。加强打击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违法活动。严厉查处销售劣质儿童青少年近视产品等关系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重点打击宣称镇痛、安睡等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配合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整治工作。做好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跟进指导工作。
三、打击侵权假冒,护航高质量发展
8.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9.积极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工作,展现工作成果。
10.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统筹协调。巩固优化双打工作机制作用,健全案件联合督办、跨区域协办机制。
四、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11.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及运用。推进全省市场监管办案系统应用,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全量网上通办。
12.打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组合拳”。积极组织集中培训、练兵比武、实战实训、案例评选、执法指南等活动,全面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13.深化执法领域行风建设。探索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服务型执法的制度机制。
2024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
一、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的修改情况,组织做好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推动完善信用监管基础制度。
2.推动信用监管标准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年度报告、信用修复等政策规定解读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3.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安排部署,通过打基础、强主体、优服务、增信用,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不断优化市场信用环境。
4.实施年报改革创新。开展年报“服务年”“质量年”“规范年”活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探索融资增信服务,推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年报公示,持续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年报工作,规范年报代理记账机构活动。
5.推进数据质量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强化数据源头治理,排查、整改存量数据,提升信用监管数据质量,为决策和监管提供依据。
6.强化监管平台支撑。依托全省统一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为市、县各部门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综合监管等运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
7.开展“惠晋码”工作。根据省局统一安排,推动经营主体通过扫“惠晋码”,强化信用合规意识,提升主体责任履行能力;消费者提升满意度获得感,提振消费信心;监管人员提升履职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协同推进综合监管
8.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一单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统筹制定部门内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采取“市抽县查”为主、县区自行抽查为补充的模式,进一步减少多层发起、层层加码问题。严格规范实施抽查计划,避免“只计划、不执行”,确保各项计划全面落实。
9.拓展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结合,积极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持续推动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0.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推行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等监管新模式,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同一行业领域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进一步提升协同监管效能。
11.开展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专项抽查。重点检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情况,依法查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12.依法加强经营主体监管。加强实缴注册资本强制公示、登记事项等监管。强化对住所、注册资本等事项监测预警。依法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和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四、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13.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结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加强普法宣传,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整治假国企央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中的作用。按照要求,落实“三书一函”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工作不力的县区加强指导。
14.配合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协同监管平台,推动全部、及时、准确地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曝光,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
15.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指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合一”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推动修复信息互认,为经营主体恢复信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五、其他重点工作
16.开展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执法扰民,推动日常监管减负增效。
17.开展好各专项行动。发挥信用监管职能作用,推动信用监管各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管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按照《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持续抓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晋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加强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组织做好已入库的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单位的培育、审核、推荐工作,做好对已命名市级示范单位的动态监管。
二、强化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监管、谁维权”,进一步发挥消费维权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作机制作用,深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维权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功能,促进行业自律。发挥阳泉市仲裁委员会、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调解中心作用,积极推动采取仲裁方式,解决消费纠纷。
三、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监管。巩固历年格式条款规范监管成果,继续突出民生痛点,关注社会热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住房销售、汽车交易、教育培训、住房装修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整治,依法惩处合同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国家局、省局发布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四、深入推进无理由退货承诺和践诺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引导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做好对于已公示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出承诺的经营者在场所醒目位置,亮身份晒承诺,规范化公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流程和规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提供异地异店退货服务,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五、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引导。指导各级围绕“3.15”等重要消费节点,进行消费教育和普法宣传;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条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积极做好“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提升系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六、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红黑榜”机制,严格落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强化对消费投诉相关信息的公示力度,及时通过官网、主流媒体平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费聚集区的消费投诉公示拦,发布消费者投诉信息,推动投诉信息“应公示尽公示”,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努力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24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
一、深入落实反垄断监管执法。一是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按照省局正在开展的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部署,积极主动收集摸排涉嫌垄断案件线索向省局报送。做好相关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引。二是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搞自我“小循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与经营主体常态化交流机制,为经营主体创造广阔发展空间。三是开展公平竞争问题专项清理。重点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推动市县各级政策制定机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适时公布一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典型案例。四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加大对即将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贯力度,通过定期抽查、现场督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从源头防范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五是深化公平竞争宣传倡导。积极参与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持续开展竞争法律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党校”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一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巩固综合整治行动成效,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抓好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聚焦“一老一小”、医疗美容等民生热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企业商业标识、商业信誉保护,加大对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保护和激发企业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继续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三是开展网络平台常态化监管。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严厉打击直播带货中各种虚假人气、虚假好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虚构交易、数据造假等刷单炒信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对总局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指南宣贯力度,服务企业创新和产业壮大升级。努力实现我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点零的突破。
三、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一是保持防范和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防范聚集式传销风险反弹,持续巩固“当政的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协同共治。持续打击网络传销行为,严惩以社交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等名义实施的传销活动,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严厉惩处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等违法行为。二是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继续开展全市直销企业经销商、服务网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以会议培训、广告宣传为重点,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2024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建设
1.落实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相关合规制度,对照省局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经营责任清单》,完善内部合规体系,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平台合规水平和竞争能力。
2.落实属地部门合规监管责任。根据总局分级分层层级对应的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指导各县区局做好合规风险动态管控,提高合规监管工作效能。
3.优化合规推进机制。加强行政指导,适时组织召开平台企业合规推进会,构建常态化合规推进机制,为平台企业划红线、明指引、化风险。
二、提升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效能
4.持续优化网络交易平台协议规则。指导各县区局紧抓网络交易平台协议规则,督促和引导平台企业规范发布流程、完善发布制度、优化具体内容,维护消费者和中小微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5.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托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内外部协调协作,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增强网络市场发展信心。
6.开展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双随机监管。紧扣《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内容和方式,着力提升网络交易主体规范水平。
7.常态化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持续做好网络销售“军”字号烟酒、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等专项监测监管任务,督促辖区平台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全面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引导教育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三、提高网络交易智慧监管水平
8.提升网监平台应用效果。持续推进总局和省局网监平台应用,充分发挥总局将上线运行的网络禁限售商品黑名单系统和知识产权白名单系统功能作用,助力提高禁限售商品检查监控精准度,增强网络识假打假合力。
9.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按照总局将出台的提升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效能指导意见和《网络交易监测信息报送规范》等制度标准要求,统一发起监测、实施监测和处置监测信息的工作流程,实现网络交易监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四、强化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探索
10.探索制定直播电商合规指引。加强调查研究,把握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发展趋势、特点,探索制定合规指引等制度规则,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规范健康发展。
11.创新直播电商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监管会商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网监条线力量优化直播电商平台生态,发挥直播电商平台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等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直播电商信息监测。
12.分类帮扶网络经营主体。落实总局将出台的《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指导平台企业对平台内农产品经营主体、困难经营主体、新入驻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帮扶,激发网络经营主体内生活力。
2024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
一、突出广告导向监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广告导向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有损党和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情感,违背道德伦理等违法广告,对“搭便车”“蹭热点”“打擦边球”“低级红、高级黑”等导向违法广告精准研判识别、依法严查。加强违背公序良俗广告的监管,依法整治宣扬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及煽动不理性消费等有违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广告,从严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低俗庸俗媚俗广告和软色情广告。
二、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监管。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食品、保健食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三、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强化对重点网络平台的监测监管。加强移动端广告监管,坚决遏制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等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贯彻实施《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加强广告可识别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对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类广告的监测监管水平。依法制止编造噱头、社会热点、使用夸张标题等诱导网民点击的互联网广告,严厉查处利用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直接或间接引流广告。查处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违法广告,监督引导平台自觉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四、压实广告市场主体责任。依法压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主体责任,推动广告经营各环节依法依规运营。加强媒体管理,督促媒体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管理制度,履行法定广告审核义务,及时清理网上违法违规信息。
2024年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一、全面落实《纲要》,系统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做好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工作,系统谋划推进质量全链条工作。全面做好质量考核,引导和带动县区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
二、开展系列活动,更好发挥质量强企作用。遴选一批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引领更多企业学习先进、看齐标杆、争做模范,汇聚质量强市建设的强大动能。大力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首席质量官能力提升、现场观摩等交流推广活动。加强首席质量官信息管理,着力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狠抓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强链强镇行动。抓好重点产品领域质量提升,以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专业镇质量提升,统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信用监管、市场综合执法等职能,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开展产业链、专业镇质量提升行动,按照“一链一策”“一镇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形成质量问题清单、攻关清单,集中实施质量攻关。
四、更好发挥质量作用,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和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开展山西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质量引领力强、品牌美誉度高的产业集群,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抓好省质量奖培育工作,全力做好“山西精品”公用品牌的宣传推广,争取培育更多品牌企业,塑造阳泉品牌创新发展。
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支撑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推进“一站式”服务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实施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质量管理全域化、数字化。
六、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做好质量安全保障。完善缺陷消费品信息采集。畅通缺陷信息采集渠道,做好问题线索收集上报,配合省局做好缺陷调查和后续召回监督等工作。加大召回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推进质量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全国“质量月”活动等。
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一是加快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企业审核录入工作。细化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关键风险点,并将责任落实到生产车间、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二是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第62、75、76号令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过以督促改,及时解决各县(区)局在推进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对恢复实施准入的存量产品监管。对拟恢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安全帽、胶合板、细木工板、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要制定实施方案,综合采取监管手段,排查和化解存量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精准高效组织监督抽查。提升监督抽查精准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日常监管、投诉举报、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等方面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制定《2024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重点抽查本地区消费者(用户)使用量大、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强化抽查结果的分析研判,改进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效。
四、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加强校园周边商铺管理,重点查处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坚决整治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二是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等产品为重点,紧盯集中产区、农村市场和电商平台,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为重点产品,以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商超等为重点区域,以厚度、力学性能为重点指标,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强绿色低碳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五、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加强风险信息采集研判,对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通过发放风险告知书、发布风险预警提示等方式,及时处置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明确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和处置情形,加强重大风险隐患快速应对工作;完善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快速及时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六、纵深推进“提质强企”三年行动。围绕“一老一小”用品,家用电器、建筑装修装饰材料等重点消费品,钢筋、水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品,聚焦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采取“质量问诊”、质量分析、质量培训等方式,查找问题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帮扶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解决质量突出问题。围绕新兴产业坚守质量底线。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既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安全底线。针对产品快速迭代和跨界融合的趋势,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敏捷的质量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工具、技术、方法等,做到精准务实、高度灵活、快速反应,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强机制全面促进质量监管提质增效。严格按照“七三七度”的工作标准,坚持以制度促工作、靠机制抓落实,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对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的通报力度,约谈反复出现问题的企业主体及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从严压实属地责任。对重大行业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重点产品隐患治理以及重大质量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督办。健全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产品质量风险。
2024年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一、有效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综合协调、评议考核等方面的作用,适时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全市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做好食品安全专项巡察整改和长期保持工作。
二、实施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和评议考核,协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2024年对各县区政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细则,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组织开展阳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根据2020年修订的《阳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参照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模式,由市食安办负责协调公安、农业、卫健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省食安办工作部署,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会同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区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属地监管落到实效
1.各县(区)局要围绕“两个责任”,深入宣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版,多方式、多渠道加强相关制度文件宣传解读和指导服务。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实现人员配备、风险清单、风险防控、业务培训、监督抽考全覆盖。将质量管理体系与风险管控有机结合,制定并不断完善更新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同时要动态掌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情况;建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监管责任人名单库。
2.按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要求,对生产企业全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监督抽考。
3.督促指导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年度自查率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100%。督促指导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自查报告制度,对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自查报告提交率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100%。
二、坚持预防为主,精细化防控重大风险
4.各单位依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指南》,系统梳理食品生产环节共性风险及不同产品类别的个性风险,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精准防控水平。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策”“一域一档”,及时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5.各单位上报去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形势分析报告,统计梳理各食品类别产业发展状况、主要风险问题及监管应对措施;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治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应对,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积极稳妥调查处理相关舆情事件。对市局转办舆情信息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跟踪,重点关注、强化监管,避免舆情发酵。
三、立足严的要求,靶向性强化监督检查
6.强化食品生产安全信用风险管理,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要求,对企业实施全覆盖动态分级分类,依据分级分类结果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严格按风险等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及时填报日常监督检查系统,配合省局做好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整改问题并验收确认,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置到位,防止问题“年年查、年年改、年年在”。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者调高风险等级,加大检查频次;对2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者,市局会开展飞行检查完成整改;对3批次及以上的食品生产者,省局组织飞行检查。
7.突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注册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原料等要求组织生产,不断提升企业合规水平。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及省局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的现场核查。
8.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小作坊建档率和年度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督促小作坊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原辅料采购、贮存和投料管理,严格风险管控;督促小作坊开办者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小作坊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保证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设备清洁、生产管理合规。
9.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食品添加剂和出厂检验要求,重点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用色素生产企业优化工艺降低副染料含量。持续治理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各单位要加强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监管的技术指导,督促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添加药品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各单位要严厉打击鸡鸭肉冒充牛羊肉制品,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醋、白酒、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聚焦肉制品中肉毒毒素、乳制品中塑化剂、白酒中甲醇、食醋中冰乙醋、湿米面制品中米酵菌酸、复合调味料中酸性橙Ⅱ等风险较为集中、突出的问题,重点关注、强化监管。
11.持续推动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运用相关评价导则,对提升成效进行评价,督促企业强化原料把关,优化加工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生产更安全、更优质、更营养的食品。
四、突出规范提升,多举措夯实监管基础
12.各单位要充分应用市场安全监管平台,及时归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数据,加强数据分析与利用,提升监督检查靶向性。推进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适时总结工作经验与实际成效,宣传一批“精特美”优质小作坊食品、带动乡村振兴的食品生产加工典型案例。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引导作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绿色包装,使用清洁标签,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推行智能制造,加强品牌建设和品牌保护。
13.探索建立食品诚信标签,试点推进食品电子标签,把食品标签标识和生产环节全量信息纳入数据共享共建范围,为消费者、监管方提供便捷详细的食品生产信息记录、查询和追溯方式,提升食品生产的真实性。
2024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要求,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做好《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DB14/T2560-2022)《临期食品管理规范》(DB14/T2935-2023)省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原则,对辖区内食品销售主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监管。强化信用监管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开展监督检查。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规定,按照《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指南》,开展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的体系检查,实施有效跟踪整改。将冷藏冷冻食品列为重点,全面梳理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采取有力举措,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行为。加强对食品批发企业监管,规范全过程经营行为。及时纠正和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畜禽肉、水产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散装食品、白酒、食盐等重点品种,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单位,督促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采购、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强化农批市场监管
4.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衔接管理。加强部门协作,以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按照畜禽屠宰检疫与畜禽产品市场销售的监管衔接要求,积极探索畜禽产品从屠宰检疫到市场销售的全链条信息追溯机制。
5.推进第三方快检全覆盖。对全市农批市场第三方快检全覆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市农批市场全部开展第三方快速检测,形成快检快处的工作模式,保障入市食用农产品可控、可溯、可管。
6.强化信息化管理。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农批市场开办者全面使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成监管数据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数据归集工作,实现按月自动汇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开展对其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基础信息统计调查,为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奠定基础。
四、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7.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加强经验交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督促销售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加强《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宣贯,提高企业合规意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8.推动监督抽查考核。持续推动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摸清辖区内的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经营者底数,每2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全覆盖监督抽考,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持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要结合实际,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山西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评分体系,巩固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数量持续增加,提升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10.及时妥善处置舆情。高度重视新时期食品安全舆情,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和问题研判,加强应急处置,要快速响应、快报事实,准确掌握事件原委,判断风险动向和提出处置建议,把握舆情处置时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析舆情背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根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要加强舆情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培训,切实提升食品销售工作条线舆情应对处置效率和水平。
1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督促指导食品销售者强化人员培训,增加对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抽查考核频次。强化与媒体沟通协作,畅通发声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法教育,加大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4年餐饮监管工作要点
一、全面压实压细“两个责任”
1.着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食堂,以及中央厨房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责任。要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整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综合研判苗头性问题,预判发展趋势,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及时处置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加强培训指导。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人员培训,对于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型连锁餐饮企业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增加抽查考核频次,督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立即整改;要加强对学校包保干部的培训指导,包保干部每学期对学校开展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对照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及时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4.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制度机制。要加强组织实施,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以病媒生物防治、治理食堂环境卫生、规范复用餐饮具洗消等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集中监督检查、跨市互查整治和考核验收,积极探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形成制度机制成果,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确保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聚焦重点时段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秋开学季及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聚焦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加大对大中专院校食品安全监督力度,尤其是在校承包经营单位,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5.开展集中用餐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承担管理责任,重点排查采用委托经营或对外承包方式管理的食堂。配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覆盖率达到80%,医疗机构食堂、用餐或供餐人数较多的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60%。
6.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要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三年来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梳理形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建设成果,确保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常态长效。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聚焦人民群众餐饮服务品质升级需求,鼓励开展餐饮环节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鼓励引入色标管理、4D、5常、6T等管理方法。打造“清洁厨房”“放心文明餐厅”。
7.持续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水平。要结合实际,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和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督促落实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8.继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围绕法定职责,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将制止餐饮浪费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重点加强经营婚宴、自助餐、商务活动用餐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检查。从严从速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诱导点餐等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内容,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加强餐饮行业管理的具体措施,将“光盘行动”理念和要求体现到餐饮服务各环节、各业态。
9.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不断提高保障现场的检测、指挥、监控装备水平,强化保障相关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及时妥善处置舆情
10.切实增强舆情处置主动性。要高度重视新时期食品安全舆情,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和问题研判,一旦发生舆情,要第一时间应急响应,第一时间上报事实,第一时间妥善处置,要判断风险动向和提出处置建议,把握舆情处置时效。
11.完善工作机制。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系,协同配合。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析舆情背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根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四、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2.丰富监管手段。加强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的综合运用,通过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加快智慧监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信用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将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食品经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要创新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13.推进社会共治。要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经营者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持续开展“查餐厅”活动。探索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借助专家力量适时发布科普宣传、风险提示。强化与媒体沟通协作,畅通发声渠道,加大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点
一、加强靶向抽检,提升风险隐患排查力
1.统筹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各县(区)局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辖区内餐饮食品、“三小”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减少低风险食品经营单位的抽检频次,避免重复抽检。
2.突出风险隐患发现排查能力,聚焦节假日、节令性重要时段、“一老一小”、校园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农产品哨点、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食品、“两超一非”、投诉举报等群众较为关注和风险比较突出的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使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开展食品抽检、案件调查、事故处置,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
3.积极向各地政府争取保障食品抽检经费,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全市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的40%,第三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80%,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完成任务量要达到4.2批次/千人。
二、强化预警交流,提升食品风险防控力
4.强化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分析,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和防控的实效性、有效性,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及时向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教育等相关部门通报食品抽检有关情况。
5.加快完善我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积极探索“互联网+预警交流”新模式,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式“灭火”向主动式“防火”转变。
6.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抽检结果信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与媒体、专家、第三方机构等合作,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和风险解析,制作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和动漫。
三、筑牢底线思维,提升核查处置执行力
7.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不定期通报核查处置进度较慢、“五个到位”落实不力等典型和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90%以上,其中国抽、省抽任务100%完成。
8.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等制度,加强风险信息通报和督查督办,加大食品安全风险处置力度。聚焦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严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影响大的检验项目,以及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回头看”及案卷评查等手段,不断提升核查处置效能。
四、深化为民服务,提升社会共治向心力
9.强化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问诊帮扶力度,召开重点行业抽检监测风险会商,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
10.聚焦民生关切,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持续引深“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系列活动,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出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氛围。
11.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助力公益事业发展,按照《食品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再利用,定期向社会福利机构、乡村振兴点等组织备份样品捐赠。
五、优化队伍建设,提升食品抽检判断力
12.严格落实《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统筹制定承检机构的考核方案,强化抽查通报手段,加强对食品承检机构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数据准确、信息完整、过程可溯、程序合法。
2024年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点
一、强化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
1.持续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一是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和省局、省药监局监管工作安排,制定药品经营和使用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市、县按照权责分工及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做好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使用活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和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坚持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精准施治、靶向发力,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零售环节以网络销售门店、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单体药店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非法渠道购进、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挂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疫苗质量监管。与市卫健联合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统筹安排年度疫苗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功能,及时处理国家局及省局疫苗监测平台预警;对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新冠疫苗接种点(含临时接种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疫苗配送储运温度、过期疫苗处置、可追溯信息上传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疫苗全程可追溯、质量可控。四是加强药品使用单位监管,以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加强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强化对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不按规定储存管理药品、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医疗机构数不少于辖区内机构总数三分之一。五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检查(“符合性检查”),年度检查覆盖率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三分之一,2024年度新开办企业纳入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符合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跨区域交叉检查,以投诉举报较多、经营异常、既往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交叉互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防范化解药品经营使用安全风险。一是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继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力度,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持续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动态安全监管。二是坚持药品流通风险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全市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研判会,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科学分析风险隐患及原因,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专门部署、紧盯不放、全程跟踪。三是持续推进药品流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找到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风险,针对性做好共性问题的集中整改和重大风险的防范整治,并将重点问题监管列入日常监管重点,构筑长期治理的防范机制。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指导、协调、帮助各县(区)局、分局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大典型案件,结合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投诉举报、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等多渠道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从严从重打击药品流通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
3.做好法规宣贯和实施工作。重点做好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市县两级药品监管人员要针对《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思路、条款解读、法律责任解析和同药品GSP条款要点衔接内容开展深入学习。同时在日常监管活动中向企业主体大力宣传新法规新要求新政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责任人员法治意识。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定期汇总监管人员及企业在《办法》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从政策执行层面进行解答,指导监管人员和企业正确贯彻实施《办法》。
二、持续深化特殊药品安全管理
4.加强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对购销单位审核、落实双人管理、专库安全设施和发运交接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医疗机构持续完善麻精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控流入非法渠道。
三、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
5.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将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
6.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重点关注停业、歇业及证照过期等非正常经营网售企业,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或资质不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行为。
7.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是否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销售数据异常增长等情形,要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
8.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注重处方药合规销售,重点检查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处方的调配、审核、流转是否合规;是否有向个人赠送处方药行为等,持续整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9.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委托配送、远程配送和混箱配送行为管理,开展对药品网络零售配送的抽查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开展配送的行为。
四、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10.持续推动全市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做好“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入驻工作。辖区使用重点品种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建立追溯系统或入驻第三方平台,对重点品种能够实现扫码核注核销。提升上游企业出库单验证率,提升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数据质量。辖区零售药店重点品种扫码率和上游企业出库单验证率达90%。努力完成“一企一档”基础数据建立工作,为下步数据应用智慧化监管做好基础准备。
五、持续推进药品领域案件稽查工作
11.从日常检查、有因检查、监督抽验、投诉举报、执法检验、部门协查等渠道深挖案件线索,持续更新完善“四张清单”,提升线索转案率。继续推进大案要案和涉刑案件查处工作。年度查办案件数及罚没款数达近三年平均数,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到应移尽移。
2024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一、紧抓医疗器械风险监测和防控,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工作信息,有效开展医疗器械质量风险会商。不断优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风险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排查化解无盲区、无死角。
二、持续发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面向企业的法规宣贯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强化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治意识,有效解决企业对主体责任的落实问题。
三、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全面加强产品监测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强化重点监管。对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用防护类、医疗美容等医疗器械进行重点监管,对国家集采中选、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要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整改不到位、产品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频发、不良事件调查处置不到位等风险因素较为集中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冷链运输、异地设库、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等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对行业聚集区、问题易发区、安全监管薄弱区,要加大飞行检查力度。
五、持续加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能力和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医疗美容、青少年近视防治、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和避孕套等社会关注度高和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加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处置力度,严查违法线索。
六、扎实推进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射频皮肤治疗仪、激光脱毛仪、显微针、皮秒激光治疗仪、脉冲光治疗仪等产品,加大生产、经营、使用和网络销售等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行为。
七、深入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关注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眼视光医疗器械、眼用粘弹剂等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重点检查眼镜商城、眼镜店、购物商场、校园周边、居民区等区域,组织实施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八、稳步推动辅助生殖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关注辅助生殖导管、辅助生殖穿刺取卵、取精针、辅助生殖微型工具、体外辅助生殖用液、辅助生殖专用仪器等医疗器械,加大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强化对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检查。在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中,对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专项检查,持续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落实监测工作主体责任。
十、积极营造医疗器械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培育典型示范企业,组织学习交流,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继续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十一、持续推进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有效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加大法规宣贯和监管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2024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一是继续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及特殊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加大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推进实施《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严防严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二是持续聚焦网络经营环节,巩固“净网清源”专项行动整治成果,继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未经注册备案、标签违法宣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化妆品,降低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风险,保障化妆品经营规范有序。
二、持续开展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围绕经营环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落实、违法宣称等问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范化解化妆品上市后风险隐患。二是定期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强化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落实省局《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会商和“直通车”检查制度》,提高监督检查严重违法问题发现率。
三、加强化妆品抽样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广泛覆盖、监检结合的原则,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完成化妆品抽样任务,主动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防控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抽检效能。
四、稳步推进化妆品监管法规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引导化妆品从业者学法懂法、敬法守法。
五、加强化妆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能力建设,践行“为民监管”的初心和使命,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组织开展基层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六、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县级监管部门和市不良反应监测技术机构对化妆品不良反应预警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提升监测哨点和化妆品经营单位收集报告能力和监测报告的质量,按时保质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目标任务。
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一、完善责任体系,共建共治格局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两个规定”落实力度,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安全总监、安全员,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指导生产、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培训,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的抽查考核。2024年底“两员”全部配齐到位。
2.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以市政府质量考核、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运用督导、督办、约谈等手段,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领导责任。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发挥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机制作用,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等活动,推动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合力。
4.发挥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作用。引导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特种设备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主流媒体以公益广告等形式传播特种设备安全文化,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二、集中专项整治,守牢安全底线
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统一部署,聚焦制约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集中开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部门精准检查执法、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6.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城镇燃气气瓶充装站整治力度,强化气瓶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检验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以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法定检验。
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整治,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推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工业氧气瓶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全面实施电梯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分离,促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开展A级过山车类大型游乐设施(单车滑行车系列和多车滑行车系列)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底完成整治工作。集中进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按照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要求,加强矿山井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决消除监管盲区。
三、聚焦科技创新,拉升发展高线
8.开展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锅炉节能降碳更新改造,从源头上提升锅炉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水平。
9.规范新兴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涉氢等新能源领域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政策法规研究和落地实施,指导涉氢充装标准站建设,提出强化监管措施。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水平
10.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按照总局和省局总体部署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整顿。配合省局组织开展全市电梯检测、气瓶检验工作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不规范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11.强化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人员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局、省局举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A类和B类人员考试,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专业化、职业化。组织参与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
12.提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能力水平。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配合行政审批部门优化完善作业人员考试准入,加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
1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组织修订阳泉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
14.持续提升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动数据归集共享、互联互通。在省局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电梯应急救援系统建设,2024年底实现在用客梯应急救援平台全覆盖。持续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全面“依法制特”
15.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全面认真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新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阳泉地方实际,完成好《阳泉市电梯安全条例》地方立法,提升法律法规的针对性。
2024年计量工作要点
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1.持续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根据《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作用,加快推动全市计量事业健康发展,服务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
2.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严格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地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的指导意见,夯实市县人民政府加强计量标准能力建设的责任,面向我市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围绕质量提升、民生保障和高新技术等领域,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档升级,新建、改造、提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提高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水平。支持各级计量技术机构持续提高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能力水平。重点推进我市首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山西耐火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筹建工作,高效服务省级、市级耐火专业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不断提升量传溯源能力,持续增强计量保障和服务能力。
4.强化计量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计量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计量监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强化对注册计量师和依法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人员的管理,推动其他计量检定人员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管理。配合省局做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鼓励计量行政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配备必要的监管执法和技术设备。
二、强化计量监督管理
5.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计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计量热点难点,组织开展“夏季清风计量专项行动”,以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的电子计价秤和加油站、充电站的加油机、充电桩为重点,开展计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省局开展“天然气行业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用于贸易结算的民生领域的强制检定燃气表,确保表值准确可靠和量值溯源的一致性。结合阳泉实际,制定2024年度计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指导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实施监督抽查。
6.探索新型计量监管模式,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配合省局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新型监管模式,提升计量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坚持重点治理与一般监管相结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不断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继续在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加油站、充电站和眼镜制配场所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推动、经营者自我承诺、社会各界监督”的诚信计量体系,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计量环境。
7.突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防范计量安全风险,加强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强制检定工作能力和覆盖率,健全完善本地区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工作能力和技术状态等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底数清、账目明;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的强制检定能力,确保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守住强制检定工作“底线”。把握涉及安全防护的强检计量器具的防控风险点,加强安全防护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重点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山西省2022年安全生产三年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行业强化重点计量器具监管,加强治超用电子汽车衡的计量检定工作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重点营运车辆经营主体开展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计量检测工作,确保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量值溯源的一致性。压实计量器具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督促运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8.开展计量服务能源革命行动。落实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部署,探索计量在能源革命行动中的服务方向。结合能源革命需求,持续推进该领域市、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继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节能主管部门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9.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市、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压实计量检定主体责任,规范计量检定工作秩序。全面使用强检管理系统,做到“应进必进”“应检尽检”,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10.开展计量比对工作。配合省局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机构和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的省内计量比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参加总局、华北大区及省外计量比对。强化计量比对结果使用,进一步提高计量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保证量值传递溯源的准确可靠。
三、提升计量支撑能力
11.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计量监管服务职能,结合阳泉实际,把“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融入“惠企直通车”行动,聚焦我市特色产业,对接专业镇发展,提供计量咨询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促进中小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计量意识、更加规范计量活动、全面提升计量能力。
12.强化计量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加强计量政策法律宣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计量器具使用者严格规范计量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计量秩序。组织开展2024年“5·20”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推进计量法宣进市场、进商超、进企业、进医院和进社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计量意识,进一步提升计量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2024年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要点
一、出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4年行动计划任务”,确保《阳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顺利推进。
二、持续做好1个国家级(木子管家家政服务)和5个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
三、围绕富硒产业、数智新城、交通强国、耐火专业镇等开展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增加标准供给。
2024年标准化管理工作要点
一、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1.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随机监督检查。
2.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3.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
二、加强区域合作,推广亮点经验
1.牵头东部五市战略合作,建立五市人才库,实现“人才共享”。
2.继续推行标准化总监制度,总结经验,全省推广。
2024年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要点
一、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认证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1.做好认证活动见证检查。依托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及认证人员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开展的认证活动即时见证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资格资质、审核人员、审核计划、审核组现场审核过程等内容,防范认证风险,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2.开展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加强认证活动的监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重点领域及抽查比例;分类建立认证活动抽查市场主体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据检查表单,规范检查程序,严厉打击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确认及后续监管。按照“省局审核发证、县(区)局属地监管”的工作机制,做好CCC免办的行政确认和后续监管工作,各县(区)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省局发出免办证明后的一年内,完成免办审核,严格查处未按申报用途使用CCC免办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行部门联合协同监管。针对机动车、建材、生态环境、食品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抽查,加大抽查结果协同处置和追溯力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5.对实行告知承诺取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配合省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告知承诺后续核查工作。
6.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高风险强制性产品的认证活动有效性监督检查。
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7.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十大重点产业链专项行动。围绕省级十大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链上企业调研梳理检验检测认证需求,按链分类建立检验检测认证需求清单、能力清单,引导本地机构增扩能力。
8.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入企调研、标准宣贯、公益培训、案例推广、巡诊问诊等活动。积极开展区域试点工作,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手段,实施技术精准帮扶,解决企业质量管理“痛点”“难点”等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9.做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开展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其他专业领域法定资格、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全面地上报统计数据,并认真进行审核,确保上报的检验检测机构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宣传培训,促进监管人员能力提升,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测认证制度宣传效果
10.加大两个宣传力度(“世界认可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深入企业、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宣传资料、电子屏、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认证认可知识,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和体会到认证认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认证认可工作。增强社会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了解,提高社会影响力。
11.宣传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简称“三同”)。与市商务局、出口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促进联盟密切配合,加强对“三同”企业的政策引导、质量提升和服务保障,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扩大“三同”高端质量品牌知名度,推动“三同”工作开展。
12.强化两类人员培训,提升能力。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认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水平。
13.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积极开展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无障碍设施等高端品质认证,深入推动在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点
一、持续贯彻实施《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按月整理报送知识产权工作动态,促进工作沟通交流。
二、落实知识产权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互享。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建设层级化行政裁决办案体系,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全力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报送。强化商标保护业务指导,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进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山西分中心,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四、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初审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继续做好地理标志助力特色专业镇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
五、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完成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考核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县(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促进工作落实。
六、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普及教育。常态化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和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案例宣讲和研讨,提升全系统知识产权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走基层惠万家和知识产权宣传五进等知识产权大培训、大宣传,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的能力水平。
2024年知识产权运用工作要点
一、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宣讲,搭建银企对接平台,2024年实现质押融资金额不低于3500万。
二、推动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阳泉工作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阳泉工作站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构建我市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着眼于服务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防范和分担知识产权运行风险,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
四、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
五、以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为目标,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帮扶,促进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及示范企业,加强示范引领,影响和带动其它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优势。
2024年价格和收费监管工作要点
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举报投诉的违规线索,减轻市场经营主体负担,助力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二、开展物业服务收费监管行动。按照省局2024“四季守护铁拳出击”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全市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深化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持续推进《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的宣传,倒逼各类转供电主体“浮出水面”,实现市场主体用电精准监管,切实降低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开展教育收费整治工作。加大教育收费检查力度,对问题线索、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重点整治医药领域市场秩序乱象,严厉打击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以及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医药领域价格秩序健康有序。
2024年科技与财务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工作,提高执法装备基本配备率,强化执法装备对提升执法工作能力的重要性;二是围绕我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重点领域建设内容,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支持,推进综检中心承揽省、市政府性抽检工作,积极组织综检中心参加国家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提升能力验证的参与率和满意率,推动科研创新工作,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科技服务作用。三是围绕国家省市全国科技周工作主题和具体要求,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全面发挥市场监管宣传作用,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科技普及,创作一批专精尖的科技科普作品。
二、有效提升市场监管财务保障工作。一是按照2024年全年财政预算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重点难点领域,持续做好财政保障工作,优化预算结构,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财务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长足的进步。二是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合理规范支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范风险,不越红线,坚守底线。三是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实时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针对问题和弱项,不断加大财务人员的交流和沟通,运用专业知识集体学习方式,充分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2024年宣传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汇聚意识形态工作新动能。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强认识、强导向、强阵地、强手段、强持久”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按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坚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优化自有媒体宣传平台布局和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稿件信息的政治关、文字关、质量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牢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开创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聚焦中心工作开展宣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重要节点,通过召开媒体座谈会等形式,搭建业务部门和媒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引导媒体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推出一批反映市场监管工作的精品新闻。组织开展“媒体采风”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央媒省媒市媒的协同联动,深入基层、企业,挖掘工作成效、亮点特色、先进典型,展示市场监管的工作成果。聚焦重点业务开展宣传。实现新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围绕食品药品、质量、知识产权等省市重点考核工作加大宣传。聚焦重要节点开展宣传。与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开展主题宣传策划,及时开展集中宣传。聚焦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组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等专题专场新闻发布会,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通报和解读市局新出台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措施。
三、夯实舆情监管工作新基础。加大对重要节点和重要节假日的监测力度,注重舆情分析研判,强化舆情处置。严格落实《舆情应急预案》和《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规定》,加强重大信息发布前的舆情风险评估。按照“双牵头”协调处置工作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双线处置。建立健全网络辟谣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网上谣言监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网评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与县区局网评队伍互动,开展正面宣传、舆情引导。
四、筑牢应急管理工作新底线。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预案体系,协调配合科室修订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等市级预案、专项预案。建立完善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督促科室开展本领域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及时会商研判风险,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形成贯通协同的工作合力。强化应急力量建设,发挥好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专业支撑和科学决策支持作用。
五、展现宣传应急队伍新风貌。健全新闻宣传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组织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会议,提升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全系统组织2024年度“市场监管十大新闻”“优秀宣传员”“优秀网评员”评选活动。实行新闻宣传目标任务考核和正向激励机制,调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4年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点
一、坚持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1.对标对表,强化政治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组织生活上对照检视中发现的问题短板,是攻坚的重点,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非公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持续用力做好主题教育的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以党支部和党员为主渠道的诉求表达机制、常态化近距离党群服务机制,搭建党政企联系渠道,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主题教育形成常态、抓出长效。结合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特点实际,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推动非公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2.正风肃纪,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企业党员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熔炉”作用,借助企业文化软力量推进党建工作。一是做到知行合一,努力锤炼党性。通过强化党性教育、实践锻炼不断磨砺。坚持以学为先,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实干导向,加强实践锻炼,着力锻造过硬本领。二是做到纠树并举,持续纯洁党风。深入纠治“四风”,紧盯顽固性反复性、隐形变异问题,经常抓、抓长效,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追根溯源找准深层原因、弥补制度漏洞,确保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涵养正气。
二、开展集中攻坚,着力推动“两个覆盖”扩面提质
3.提升站位,抓实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专班重点任务。用好用足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等政策措施,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推动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紧盯“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的制度机制”“搭建党政企联系渠道”“打造新就业群体党群综合服务网络”等重点难点,大胆创新探索,加快破解新就业群体党员发展难点。在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上攻坚破题。在互联网、交通运输、物业、快递等行业企业领域组织实施党组织、党员“双培”工程,推进完善街道两新组织综合党委架构和运行机制,提升新就业群体相对集中社区书记、“双强六好”示范党组织书记兼任委员比例,破解新就业群体党员培养难、发挥作用难等问题。引导新就业群体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参与基层治理和行业治理中贡献力量。
4.凝聚关爱,维护新就业群体权益。发挥党建引领优势,依托联席会议等机制协调联动各方力量,创新丰富载体形式,帮助解决网约配送员群体在工作环境、权益维护、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新就业群体党建与传统领域党建双向融合模式,打造“新新向融”党建品牌。根据工作需要推动成立网约配送行业党委,依托平台企业和站点依规灵活组建流动党员党支部,把党员有效组织起来,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抓好相关企业和群体党的工作。完善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推动关心关爱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持续开展“最美网约配送员”评选表彰活动,提升新就业群体社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5.创新形式,扩大“两个覆盖”。按照“一年取得较大突破,两年实现明显提升,三年全面深化巩固”的要求,聚焦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和网约配送员群体,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工作部门开展党建集中攻坚。抓实非公企业党组织组织生活,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内容和方式,从组织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活动规范、保障规范等方面,增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大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力度,推动各级严格执行新经济组织、外卖配送行业发展党员单列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稳步提升全市非公企业党的工作质效。
三、突出素能提升,持续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
6.落地见效,提升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聚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等重要文件落实。完善党组织和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定期沟通、重大事项会商等双向互动机制,加强对党员出资人和高管的教育引导,推动企业与国家战略同向而行、健康发展。围绕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有效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工作能力。同步推动市级抓好重点培训,县级抓好全员轮训,全面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
7.评比激励,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积极探索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考核的机制举措,落实报酬待遇,开展评比表彰,激发党建工作指导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桥梁纽带作用,帮助非公企业纾困解难,引导非公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督促各县区将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规划,通过集中培训、以老带新等方式,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打造专兼职结合的行业党建工作骨干队伍。
四、培育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8.示范引领,积极选树各具特色的党建典型。通过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和特色党建品牌等活动,培育选树各具特色的“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宣传一批“党建强、发展强”的“小个专”基层党组织和一批敬业爱岗、服务社区、见义勇为的优秀网约配送员。通过专题调研、经验交流、观摩点评等方式,在园区、楼宇、商圈市场、产业链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着力营造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良好氛围。
9.精准服务,推深“四融合”党建工作试点。积极探索机关党建、非公党建、市场监管、惠企服务深度融合模式,服务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融合,机关党委与非公党建联组共学。建立机关党建与非公党建的统筹机制,统筹指导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的安排部署,通过组织交流研讨会、合办培训班、实地观摩等形式,促进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的经验分享和互相借鉴。坚持任务融合,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联育共促。落实机关支部、机关科(股)室包联非公企业党组织制度,机关支部与企业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共过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培育一批党建引领有力、市场监管尖兵“双带头人”。坚持职能融合,市场监管与惠企服务联动共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和企业发展需求,为联系的企业在市场准入、认证认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广告规范,计量和标准建设,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等市场监管业务上提供工作指导、项目支持。开展“进产业园区、进双创基地、进商圈街区,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坚持优势融合,党建工作与惠企服务联建共享。定期编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搭建党政企联系渠道,引导非公企业党员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将机关党建优势转化为非公企业党组织特色,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10.互促互学,着力强化党建工作宣传报道。提升各县区在省局“山西非公党建”公众号上发稿量、转载量、关注人数。加强先进典型培育,注重品牌内涵建设。持续加大资金、人力扶持力度,指导各非公企业建设党建特色品牌,促进服务阵地提档升级。将季度党建例会和党建特色现场交流会合并,轮流在各个县区举行,互促互学。确定各县区的特色亮点,列明创建的品牌名称,时间节点,特色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共同抓好特色亮点的打造工作。
2024年党办工作要点
一、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坚持践行“四下基层”,推动“为民办实事”行动提档升级、量质双升。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作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第一议题”制度。
三、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等工作,及时进行“回头看”,健全制度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工作制度建立台账,清单化管理,推动落实到位。
四、深化模范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模范机关建设的重要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走在前、作表率,积极研究探索创建举措,以“四强党支部”创建为抓手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模范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五、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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