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81号)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核查,于2023年1月11日前将初审意见,并附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
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依法注册并在广州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支持时间
(一)2021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含)美元以下的企业,支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1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支持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标准
(一)境外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含“代参展”),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比例不超过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不超过5个境外展会项目,且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代参展”支持企业须取得省商务厅报备回执并在评估名单内。
(二)线上展会。对企业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线上展览平台(附1-2),按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平台支持比例不超过展位费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5个线上展会项目。
单家企业当期最终支持金额低于5000元的将不予以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境外展会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附1-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自贸区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复印件)。
(6)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复印件)。
(7)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8)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复印件)。
(9)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复印件)。
(10)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复印件)。
(11)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二)“代参展”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附1-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自贸区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复印件)。
(6)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复印件)。
(7)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8)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复印件)。
(9)展会近三年(含今年)基本情况介绍和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会刊(电子版)、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复印件)。
(10)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1)省商务厅展前报备的回执(复印件)。
(三)线上展会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附1-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自贸区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展位网页截图(须含有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以及磋商截图(须含有买家和参展商信息,磋商日期)(复印件)。
(6)企业与“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承办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提供承办单位盖章情况说明)(复印件)。
(7)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复印件)。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越秀区商务局
地址:先烈中路83号6楼605室
联系人和电话:黎艳兴,37625631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2室
联系人和电话: 陶洁雅,84230102
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地址: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
联系人和电话:洪洁贞,81534997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6楼613室
联系人和电话:冼碧莹,38623005
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
联系人和电话:吴泽坤,80736029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67号
联系人和电话:邓小明,86881707
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番禺区政务中心三楼商事厅26号窗
(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
联系人和电话:杨晓丹,84690921,84641331
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地址: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
5栋2号楼9楼
联系人和电话:莫淑仪,34999616
黄埔区商务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地址:广州开发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322室
联系人和电话:黄茵,82113518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2幢
联系人和电话:李桂仪,37903828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430室
联系人和电话:何烨佩,8275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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