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0〕2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的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分、拟立项情况及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2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乔锦杨(020-81309319),何洁莹(020-83228038);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4房,邮编:510050。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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