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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标准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8:12:29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收藏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部署,《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标准分析》项目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是立足“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内的老旧和低效的办公、商业功能为主的楼宇进行的更新。为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我委在前期组织编制了《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初步明确楼宇更新的技术步骤、要求。下一步拟进一步调研、分析楼宇更新项目所使用的相关标准与规范,结合《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的使用情况和楼宇更新的实际情况,总结老旧低效楼宇更新项目的经验做法,细化适合本市老旧低效楼宇更新的技术要求,用以指导项目顺利实施,推进《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相关内容的优化和深化。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标准分析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一是区分修缮、内部装修、现状改建、新建扩建四类更新场景和改造手法对我市楼宇更新涉及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等;二是梳理与分析我市老旧低效楼宇更新项目特点,调研原建筑技术资料获取、检测鉴定与评估、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方面的技术应用难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思路;三是结合本市实际楼宇情况提出健全与完善《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导则(试行)》意见与建议,形成适合我市老旧低效楼宇更新的技术要求。

  (二)项目成果

  1.项目成果报告(1本)。

  2.健全与完善适用于本市的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要求,形成系统性的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技术标准以指导未来楼宇更新项目实施。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22.88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

  本项目完成单位征集范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领域设计院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企业,不面向个人,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主体;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有完成调查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调查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承接项目涉及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熟悉北京市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及相关的基本情况,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调查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调查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必须组织有委托单位参与的项目启动、阶段性调查研究成果和最终调查研究成果的专家评审会,并汇报项目调查研究成果。

  4.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调查研究的项目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至少具有1名正高级以上人员。

  六、报送材料清单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6.参与类似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评选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单位总体情况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结构、知识结构(15分)

较强11-15分,一般6-10分,较弱0-5分

0-15

2.类似项目经验及业绩资料对完成项目的职称程度(15分)

较强11-15分,一般6-10分,较弱0-5分

0-15

3.报送材料内容的规范性、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实施方案丰富细致可操作性、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40分)

较强32-40分,一般16-31分,较弱0-15分

0-40

4.根据比选会现场汇报、答疑情况对项目工作内容理解正确性、预期研究成果、转化利用性等(20分)

较强16-20分,一般8-15分,较弱0-7分

0-20

5.项目报价的合理性(10分)

较强8-10分,一般4-7分,较弱0-3分

0-10

  八、比选组织

  1.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2.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1-6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04月12日24:00时。

  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4.评选委员会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联系人:张冬冬  电话:010-55598272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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