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节能降碳工作,经研究,现开展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申报单位必须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征集对象为其生产研发的技术和产品,或拥有在厦独家代理销售权的技术和产品。
申报的产品已批量正常生产半年以上,技术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二、征集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产业的技术和产品。子类别请参照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入表。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按以下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厦门市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申请表(附件2)。
(三)技术或产品详述(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特点与原理(技术概述、关键技术及创新内容、技术或产品应用可行性);
2.相关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3.市场价格、使用寿命、使用说明、维修服务等;
4.与市场上同类产品比较的优缺点及应用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5.适用范围与目标客户、2023年度市场销量;
6.非本市企业生产、研发的技术和产品还需提供在厦独家代理授权证书;
7.案例及用户评价:
(1)厦门本市企业生产、研发的产品和技术需提供1个项目落成的典型案例;
(2)非我市企业生产、研发,仅有本地区代理权的产品和技术,需提供2个项目落成的典型案例,其中至少1个案例在厦门。
案例均需附用户评价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四、评审与发布
征集结束后,市发改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选取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编制《厦门市2024年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目录》,有效期为3年。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市发改委予以发证授牌,在各种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技术培训会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前按以上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套,附电子光盘1张,包含所有word、excel格式文件材料)报送至市能源发展中心。
联系人:童盛煌、罗梁生,电话:5126671、5126680
地址: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21楼7-9单元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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