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亳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6日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
按照《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皖市监质监〔2020〕1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皖市监质监函〔2024〕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以下简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溯回,坚持底线思维、守牢安全,深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产品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制定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原则,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以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二、总体内容
(一)完善监管机制。要立足监管职责,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载体、以信用监管为支撑、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智慧监管窗口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重点检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证照一致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人员工艺设备等方面为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持续保持情况,科学评估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的能力。
(三)规范问题处置。企业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展复查;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企业符合生产许可退出情形的,应及时依法开展生产许可退出工作。
(四)落实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检查结果及时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公示。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市局组成检查小组,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平台以双随机方式产生被抽查企业名单和检查人员,组织开展对获证企业及各县、区局的现场检查,监管企业覆盖到三县两区。
1.会同县、区局根据生产许可证审批和日常监管信息,按《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通用规则》对获证企业实行分类核实和更新,录入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平台,并将企业分类监管动态调整信息定期上报省局。
2.对获证企业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总体比例不超过10%(其中,2023年以来以告知承诺方式获证的企业不少于一半;2023年以来存在国抽、省抽不合格的获证企业实施100%现场检查),并指导督促辖区县、区局及时核查整改发现的问题。
3.对三县两区事中事后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监管工作档案建立及完善情况、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平台应用情况等。
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二)组织开展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组织开展获证企业的市级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2.动态掌握各县、区监督抽查情况,贯彻后处理整改工作要求。
3.建立3年的获证企业抽查汇总清单,对历年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加强跟踪抽查。
4.按要求公开、通报相关工作信息。
(三)组织开展风险监控工作
1.组织开展风险监控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
2.督促完成风险处置工作。
(四)部署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1.开展部分发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各县、区之间重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交叉互查。
2.及时公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3.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局启动撤回、注销、吊销等工作程序。
(五)加强获证企业分类监管
各县、区局应当按照市局企业分类结果,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1.掌握并更新辖区内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00%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类监管信息和分类监管档案。
2.结合2022年获证企业分类监管的情况,按《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通用规则》的要求,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实行分类、核实和更新;对获证企业分为AA、A、B、C等4个类别。
3.按照企业分类结果和检查频次要求,采取相应的监管方式,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可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做好监管检查记录。
4.对于到期换证免于现场核查的企业,在新证书延续发证后,组织实施重点监管。
5.在监管工作中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拟定工作计划。各县、区局要参照本计划做法,按照《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皖市监质监〔2020〕1号)要求,拟定本单位的监管工作计划。
(二)做好工作衔接。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与发证、行政处罚等工作的衔接,做到流程规范、信息完整、监管到位、档案清晰;要做好监管信息的共享共用,尤其是通过流通领域的质量案件线索追溯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业务指导。市局将对各县、区局开展业务指导,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视情对计划落实滞后的单位组织督查督办。
(四)纳入质量考核。省、市局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质量工作考核,各县、区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调度,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质效。
(五)严格廉政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及省局的有关规定,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及时报送情况。各县、区局要及时向市局报告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于6月2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加盖公章)。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有关工作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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