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请按照《通知》及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积极发动,鼓励企业申报。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根据本次申报范围,鼓励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
二、加强指导,做好材料审核。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在平台完成初审上报。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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