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4〕6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首批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推荐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并于4月11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所有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建立目录,按顺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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