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绿色算力基地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绿色算力基地建设方案
为抢抓国家实施“双碳”战略、“东数西算”工程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省清洁能源等优势,聚力培育壮大绿色算力产业,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对标国家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握发展新机遇,依托我省清洁能源禀赋,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效提升绿电价值,优化算力供给结构,加快构建技术先进、布局合理、供需匹配、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的算力基础设施,持续壮大绿色算力产业规模,推动绿色算力全产业链协同安全发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于清洁能源的通算、智算、超算协同发展的多元绿色算力供给体系全面形成,数据中心(存储灾备以及通算、智算、超算中心,下同)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立足西部、服务全国的青海省绿色算力基地初步建成。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规模超过10万架,上架率达到65%以上。
算力规模稳步扩张。算力总规模超过2.06EFLOPS,其中智能算力占比超过35%。
运载能力不断提升。省内数据中心间时延低于2ms,至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时延不高于20ms,重点场所算力网络(OTN)通达率超过50%,1ms全光城市数量达到5个。
存储能力持续增长。存力总规模超过10.7EB,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数据中心核心数据灾备存储达到100%。
绿色低碳加速转型。新建(改扩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严格控制在1.2以下,并积极申请获得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认证;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100%,实现清洁能源可追溯。
到2030年,绿色低碳、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青海省绿色算力基地全面建成,深度融入“东数西算”国家布局,成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重要节点,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算力碳效水平全国领先。
二、整体布局
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数据中心,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中高时延业务需求,推动形成“1(西宁—海东核心集群)+2(海南、海西集聚区)+N(其他市州县)”绿色算力基地发展布局,基本形成算力多元泛在、存力安全可靠、运力优质互联、算存运协同建设的绿色算力体系。
打造一个核心集群。加快建设西宁—海东智算、超算核心集群,支持数据中心由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合理提升智算、超算占比,围绕绿色算力产业链增强服务支撑能力。
形成两个重点集聚区。依托海西州、海南州清洁能源与可供开发荒漠化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发展不同计算架构的智能算力与通用算力,满足网络时延要求不高的计算和存储密集型等算力需求,打造存算结合数据中心集聚区。
多方联动优化布局。各市州结合实际,积极构建以县域为主的边缘算力供给体系,鼓励和支持满足新型业务应用需求的极低时延和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建设,协同推动发展绿色算力产业。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绿色算力比较优势。
1.降低绿电用电成本。持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建立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增加交易电量规模。探索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支持大数据产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支持数据中心负荷侧储能、光储一体化供能系统建设。数据中心行业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鼓励数据中心灵活调整用电时段,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能源成本与电价联动机制,引导数据中心更多消纳绿色电力,综合施策推动降低绿色算力产业用电成本。
2.强化绿电保障能力。电网调度机构对大数据行业优先安排绿色电力交易形成的合同电量,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占比,有序促进更多绿色电力消费。实行双(多)回路电力保障,对2026年4月30日前新建(改扩建)数据中心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加强绿色算力项目审批和监管,明确项目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依托青海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算力基础设施能耗、能效等关键信息监测工作,新建(改扩建)数据中心同步完成监测设备配置与接入,存量数据中心分批完成配置与接入。
3.充分挖掘绿电价值。加大政策研究和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创新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数据中心绿证、碳证交易等相关政策措施,增加数据中心绿证交易、碳交易收益,着力推动数据中心共享绿电附加价值。
4.开展绿色认证评价。推进数据中心认证工作,出台《大数据产业向绿色算力转型发展认证实施规则》《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等级认证技术规范》等,突出绿色数据中心PUE指标要求,加强绿色算力中心设计、建设、运维、测评和技术产品等全流程标准体系建设和全方位认证应用,推进全省各类数据中心向绿色算力转型发展,形成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运行认证体系。新建(改扩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全部取得省级绿色数据中心认证,并支持纳入或取得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名单或认证。对评价等级高的数据中心,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大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
(二)打造绿色算力创新体系。
5.着力夯实创新基础。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绿色算力领域相关专业、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绿色算力领域中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加快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建设。加快组建青海大学智能超算学院,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汇聚一批院士领衔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一流的先进计算学院。加强与互联网头部企业协调联动,联合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中试基地等绿色算力产业创新平台。组建成立青海绿色算力基地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推动青海省智能计算与应用实验室建设,组建青海省绿色算力科技创新研究中心,打造绿色算力赋能发展高端智库和创新平台。
6.着力提升创新能力。支持省内高校汇集优质科研资源,积极开展电力算力联动、异构算力、核心算法、通用模型、网络安全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在多学科、多领域形成一批引领性理论成果,在超级计算机、人工智能的算力算法领域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推进算法领域产学研用合作,营造从理论算法研究到行业转化应用的活跃创新生态。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算力强基揭榜挂帅”任务,加大创新投入,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支持设立一批围绕绿色算力发展、基地建设、创新应用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鼓励将研究成果接续开展产业化应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7.着力推动创新应用。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深化清洁能源、数据中心、智能电网等各领域的交叉创新,不断形成技术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清洁能源+绿色算力”型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自主可控绿色数据中心等试点示范、应用推广。引导数据中心纳入城市能源管理体系,实现数据中心的电耗波动与清洁能源波动的匹配耦合,鼓励数据中心开展削峰填谷储能建设,增强数据中心对城市电网的调峰能力。推动数据中心采用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持续发布绿色算力基础设施先进案例,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开展交流推广活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8.着力完善标准体系。围绕电能使用效率、清洁能源利用率、机柜资源利用率、算力负荷利用率、数据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核心指标,推进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等级评定、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算力能效、算力基础设施绿色能源利用、算力基础设施监控平台等技术标准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对绿色算力中心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数字碳中和路径,推动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算力技术与标准等方面加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三)夯实绿色算力发展基础。
9.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增加互联网出省带宽,提升网络互联能力和数据传输效率,持续优化省内省际骨干网架构,提升网络互联传输承载能力。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应用,促进5G网络和千兆宽带协同发展,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商及产业链企业发展新型算力网络,加快建设跨区域、多层次算力高速直连网络,加快算网协同编排调度、算力池化和应用跨架构部署、SRv6、确定性网络、智能无损网络、400G/800G、全闪存储、全光网络等先进技术部署应用。巩固西宁市、海东市“千兆城市”建设成果,加快推动海西州、海南州申报“千兆城市”,提高网络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引导基础电信企业依托省级骨干节点对非运营商自有数据中心提供高质量网络服务,建立合理的省内网络结算机制,降低传输通信和带宽使用成本。强化网络安全,构筑算力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措施和全栈防护体系,定期开展网络和数据攻防演习,加强网络稳定性监测,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实现绿色算力基地网络和数据安全“可知、可视、可管、可控、可溯”。
10.提升算力供给能力。严格落实数据中心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严控服务低端、技术落后、业务需求不明确的低效数据中心建设。支持依托清洁能源的数据中心项目布局建设,重点打造集智算、通算和服务平台为一体的新型绿色算力设施。鼓励数据中心建设6KW以上的高密化机架,充分利用气候冷凉优势,采用风冷、液冷等适用技术,推进数据中心IT系统向高性能、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排方向发展,推动区域内数据中心全面达到高性能计算系统能效二级以上。支持小微型数据中心实施云托管或模块化改造。支持国有企业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加快在绿色算力领域的布局发展。支持布局建设新一代超级计算机,打造区域共享超级计算平台,推动构建区域级先进算力体系。
11.优化数据中心存量。加强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力度,鼓励数据中心企业高端替换、增减挂钩、重组整合,促进小规模、低效率的存量分散数据中心向集约化、高效率化转变。有序腾退年均PUE值高于1.5的功能落后数据中心。引导数据中心积极参与节能诊断,鼓励企业根据节能诊断结果持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标国内外领先水平对改造结果进行专项评估。分类分批推动存量“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改造升级,融入、迁移至新型数据中心。通过政府购买云服务、开展数据中心节能监察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快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提高设备利用率。
12.建立算力调度体系。推动建设算力调度平台,统筹全省算力调度和算力需求,构建高速互联、智能高效的算力及数据资源协同调度体系。整合省内大型数据中心算力资源,开展全省算力调度、存力调度、数据调度,实现算力资源均衡配置,构建算力服务资源池。稳步推进云资源池、边缘云节点、内容分发网络等应用基础设施向各市州下沉部署,鼓励在县区按需构建区域内的共享型边缘云节点,推动云数据中心网络、中心云与边缘云的深度融合,全面集成云、网、边算力资源。构建覆盖算力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容器、应用、运营的防护体系,保障云平台和云租户安全。
(四)壮大绿色算力产业规模。
13.拓展应用构建生态。充分挖掘绿色算力创新应用潜力,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赋能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能源、地理信息、智慧应急、智慧文旅、社会治理、智慧教育等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先进数字化平台,形成多层级产业生态体系。组织实施绿色算力创新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各市州、园区和企业结合实际,开展绿色算力产业试点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等创建活动,遴选典型案例,适时发布创新产品与解决方案目录。推动绿色算力与各行业深度融合,不断优化绿色算力产业布局,加速孵化全新算力应用场景,丰富应用类型,壮大绿色算力应用生态。
14.强化招商工作机制。加强省级层面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各市州及园区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与发达地区各级政府、商(协)会、企业联系,全面深化合作交流。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绿色算力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招大引强为重点,以园区平台为载体,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招商实效。重大项目实行挂图招商、专班推进。
15.深入推进“数据援青”。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机制作用,围绕援扶单位及所在地区数据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大对接沟通力度,持续提升我省与“6+1”省市绿色算力产业协作水平,积极引进更多大数据产业骨干龙头企业来青投资发展,加快推动大数据全产业链集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科研院所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的数据存储灾备和区域大数据中心落户青海。
(五)强化绿色算力政策措施。
16.优化产业支持政策。统筹使用现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细化明确具体举措,落实好《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青海省“数字青海”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和带动作用。依托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算力产业。鼓励各市州政府对引进的重点绿色算力项目,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落实相应优惠政策。
17.强化金融支持举措。鼓励数据中心企业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将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便捷化融资需求,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应用。鼓励有关领域私募基金发展,吸引社会资金采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我省绿色算力基地建设。
18.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绿色算力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土地供应并优先使用存量土地。落实好“增存挂钩”机制,引导新建项目优先使用园区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计划跟着项目走”,按照计划指标属地化增量管理要求,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部分由省级统筹保障。对确实无法避让占用耕地的,经批准后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六)优化绿色算力发展环境。
19.切实提升服务效率。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速项目前期生成。在数据中心建设领域试行“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等制度,加快审批流程,实行专人专班全程负责,为企业提供零距离、零跑腿的优质服务。
20.打造绿色算力品牌。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对口援青省市、国内知名高校支持,高质量、高标准组织筹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算力大会和大赛,开展绿色算力技术、产品、应用的宣传推广,鼓励我省算力产业链企业参与活动,营造绿色算力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青海绿色算力产业联盟积极作用,组织举办绿色算力赋能不同领域、不同行业高标准、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我省绿色算力品牌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数字青海”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绿色算力基地建设工作。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协作机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绿色算力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协同推动绿色算力基地建设工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涵盖数据中心能耗、整体上架率、可再生能源使用率、经济贡献率等指标的综合评估体系和绿色算力基础设施动态考核机制。加强省内数据中心统筹管理力度,深化成效考核,注重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人才支撑。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实训基地、专业研究院,开展绿色算力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和人才培训,不断完善人才考核、奖励机制,丰富人才挖掘和选拔渠道,强化大数据产业复合型领军人才培养。大力培育和引进数字化人才,完善科技、监管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精准对接重点领域人才需求,强化人才资源供给状况和流动趋势研判。完善人才住房、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
(四)强化安全保障。推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与重要算力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提升数据中心运行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运维能力,构建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针对承载重要信息系统以及与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相关的数据中心,结合业务系统的部署模式,强化供电、制冷等基础设施系统的可用性,增强防火、防雷、防洪、抗震等防灾能力,提高算力设施及业务系统整体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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