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黄石市化工行业项目投资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3〕7号)、《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类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等有关政策要求,推动并规范化工及涉化产业依法依规、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集聚、高质高效发展,我局形成了《黄石市化工行业项目投资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科。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杭州西路194号
邮 编:43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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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黄石市化工行业项目投资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
黄石市化工行业项目投资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促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集聚、高质高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委 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7号)、湖北省长江办《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鄂长江办〔2022〕18号)、《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3年本)》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化工行业,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以下行业:(1)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其中2524煤制品制造、2530核燃料加工、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3)291橡胶制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项目投资,是指企业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二章 投资原则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法规,支持建设鼓励类项目,严禁新建扩建限制类项目,严禁建设淘汰类项目。
第五条 严格安全环保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环保政策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六条 严守绿色生态底线。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工艺装备技术水平,加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综合评价,推动化工行业领域绿色转型和循环低碳发展。
第七条 坚持集聚集约原则。大力推进化工企业入园发展,鼓励企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上下游协同、耦合发展。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相关规定,强化源头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力度。
第九条 化工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合格化工园区实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按规定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鼓励类除外),禁止化工园区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新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化工艺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合格化工园区外、重点监控点外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高新区实施。
(一)为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五大优势产业配套,生产环节涉化工艺的电子专用材料(3985)、化学药品原料药(271)、食品及饲料添加剂(1495)、合成纤维(282)、生物基材料(283)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T4754-2017)非化工类别企业和项目,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需在产业链下游企业所在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布局建设,并经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项目。
(二)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化和制酸、可再生能源制氢,以及依托钢铁企业副产煤气就地实施钢化联产项目;为船舶制造、钢铁、电子信息、锂电池材料、循环经济等行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在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自身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配套项目产品仅为本企业使用。
(三)橡胶制品业项目(291),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电解水制氢项目。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合格化工园区外、重点监控点外的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及以上工业(产业)园区实施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建设发展。工业(产业)园区集中布局应有明确四至范围,并经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安全评估论证、规划环评审查。
(一)对生产环节涉及化学反应的电子专用材料(398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1495)、生物基材料(283)、日用化学品(268)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T4757)非化工类别企业或化学药品原料药(271)、药用辅料(278)及小品种药(短缺药)类别企业,其最终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或生产装置或储存场所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且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五种危险工艺的项目。
(二)对不使用有毒危险化学品、环评类别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报告表以及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的农药制剂、水性涂料、润滑油、油墨、橡塑助剂、环保助剂、复混肥料制造(采用物理拌合的方式生产)、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等复配类企业项目。
(三)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企业自我配套建设的除外)、生物质的加工和处理项目(生物质废弃物产生企业自我配套建设的除外)。
第十二条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重点监控点鼓励实施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及产品升级等改造项目,其他项目一律不允许批准建设。
第十三条 严格限制新建涉及生产光气、氯气、氰化钠、氰化钾、氰化氢等剧毒化学品,硝酸铵、氯酸钾、氯酸钠、硝基胍等爆炸性化学品,硝化棉等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章 核准备案
第十四条 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以及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准。
第十五条 省级权限以外的新建、扩建、新增产能的改建及技术改造化工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第十六条 不新增产能的改建和技术改造化工项目,可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黄石市辖区内实施的化工行业投资项目,如与国家、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本办法由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交通运输局、黄石市应急管理局、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黄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化工行业)
附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化工行业)
摘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门类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类 别 名 称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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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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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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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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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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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指从天然原油、人造原油中提炼液态或气态 燃料以及石油制品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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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 |
其他原油制造 |
指采用油页岩、油砂、焦油以及一氧化碳、 氢等气体等加工得到的类似天然石油的液体燃料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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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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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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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 |
炼焦 |
指主要从硬煤和褐煤中生产焦炭、干馏炭及 煤焦油或沥青等副产品的炼焦炉的操作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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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 |
煤制合成气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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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指通过化学加工过程把固体煤炭转化成为液 体燃料、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活动,如煤制甲醇、 煤制烯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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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9 |
其他煤炭加工 |
指煤质活性炭等其他煤炭加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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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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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燃料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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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1 |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
指利用农作物秸秆和农业加工剩余物、薪材 及林业加工剩余物、禽畜粪便、工业有机废水和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作为原料转化为液体燃料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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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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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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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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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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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 |
无机酸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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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 |
无机碱制造 |
指烧碱、纯碱等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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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 |
无机盐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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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4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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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9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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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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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制造 |
指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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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1 |
氮肥制造 |
指矿物氮肥及用化学方法制成含有作物营养 元素氮的化肥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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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 |
磷肥制造 |
指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用化学或物理方法 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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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3 |
钾肥制造 |
指用天然钾盐矿经富集精制加工制成含有作 物营养元素钾的化肥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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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 |
复混肥料制造 |
指经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含有两 种以上作物所需主要营养元素(氮、磷、钾)的化肥的生产活动;包括通用型复混肥料和专用型复混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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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指来源于动植物,经发酵或腐熟等化学处理 后,适用于土壤并提供植物养分供给的,其主要成分为含氮物质的肥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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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9 |
其他肥料制造 |
指上述未列明的微量元素肥料及其他肥料的 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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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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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制造 |
指用于防治农业、林业作物的病、虫、草、 鼠和其他有害生物,调节植物生长的各种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以及仓储、农林产品的防蚀、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及其他场所用药的原药和制剂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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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1 |
化学农药制造 |
指化学农药原药,以及经过机械粉碎、混合 或稀释制成粉状、乳状和水状的化学农药制剂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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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2 |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
指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 饰的微生物等自然产生,以及由植物提取的防治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制剂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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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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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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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1 |
涂料制造 |
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 和辅助材料,经加工后制成的覆盖材料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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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2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指由颜料、联接料(植物油、矿物油、树脂、 溶剂)和填充料经过混合、研磨调制而成,用于印刷的有色胶浆状物质,以及用于计算机打印、复印机用墨等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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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 |
工业颜料制造 |
指用于陶瓷、搪瓷、玻璃等工业的无机颜料 及类似材料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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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4 |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
指油画、水粉画、广告等艺术用颜料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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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 |
染料制造 |
指有机合成、植物性或动物性色料,以及有 机颜料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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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6 |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
指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 以及其他类似化学材料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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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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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材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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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1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也称初级塑料或原状塑料的生产活动,包括 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功能高分子塑料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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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2 |
合成橡胶制造 |
指用一种或多种单体为原料进行聚合生产合 成橡胶或高分析弹性体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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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3 |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
指以石油、天然气、煤等为主要原料,用有 机合成的方法制成合成纤维单体或聚合体的生 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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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9 |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
指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 的生产活动;其他专用合成材料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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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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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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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1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指各种化学试剂、催化剂及专用助剂的生产 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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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2 |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指水处理化学品、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 油脂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生物工程化学品、日化产品专用化学品等产品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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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3 |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指以林产品为原料,经过化学和物理加工方 法生产产品的活动,包括木炭、竹炭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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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4 |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
指电影、照相、幻灯及投影用感光材料、冲 洗套药,磁、光记录材料,光纤维通讯用辅助材料,及其专用化学制剂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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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5 |
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
指医学和其他生产用感光材料、冲洗套药等 化学制剂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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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 |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
指对水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物、土壤污 染等污染物处理所专用的化学药剂及材料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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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 |
动物胶制造 |
指以动物骨、皮为原料,经一系列工艺处理 制成有一定透明度、黏度、纯度的胶产品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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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9 |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指其他各种用途的专用化学用品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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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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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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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2 |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
指节日、庆典用焰火及民用烟花、鞭炮等产 品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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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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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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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1 |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
指以喷洒、涂抹、浸泡等方式施用于肌肤、 器皿、织物、硬表面,即冲即洗,起到清洁、去污、渗透、乳化、分散、护理、消毒除菌等功能,广泛用于家居、个人清洁卫生、织物清洁护理、工业清洗、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清洗等领域的产品(固、液、粉、膏、片状等),以及中间体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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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2 |
化妆品制造 |
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撒布于 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的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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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3 |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
指用于口腔或牙齿清洁卫生制品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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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4 |
香料、香精制造 |
指具有香气和香味,用于调配香精的物质 ——香料的生产,以及以多种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为主要原料,并与其他辅料一起按合理的配方和工艺调配制得的具有一定香型的复杂混合物,主要用于各类加香产品中的香精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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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9 |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指室内散香或除臭制品,光洁用品,擦洗膏 及类似制品,动物用化妆盥洗品,火柴,蜡烛及类似制品等日用化学产品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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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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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制品业 |
指以天然及合成橡胶为原料生产各种橡胶制 品的活动,还包括利用废橡胶再生产橡胶制品 的活动;不包括橡胶鞋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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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 |
轮胎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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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 |
橡胶板、管、带制造 |
指用未硫化的、硫化的或硬质橡胶生产橡胶 板状、片状、管状、带状、棒状和异型橡胶制品的活动,以及以橡胶为主要成分,用橡胶灌注、涂层、覆盖或层叠的纺织物、纱绳、钢丝(钢缆)等制作的传动带或输送带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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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3 |
橡胶零件制造 |
指各种用途的橡胶异形制品、橡胶零配件制 品的生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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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4 |
再生橡胶制造 |
指用废橡胶生产再生橡胶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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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5 |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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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6 |
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
指运动场地、操场及其他特殊场地用的合成 材料跑道面层制造和其他塑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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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 |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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