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市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领域和方向
围绕构建“1+5”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煤炭、煤层气、新能源、钢铁、铸造、煤化工、光机电、数字经济、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二、申报条件
1.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晋城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协同攻关和技术转移转化能力。
2.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拥有5名以上具有较强创新服务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专职研究人员。科研团队半数以上人员要保证每年在晋城工作时间超过半年。
3.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本研究领域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4.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申报,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科技局;县(市、区)单位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必备材料
1.填写《晋城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人才团队签订的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合作协议复印件;
4.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参考材料
1.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的国家、省部、市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2.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获国家、省部、市级奖励证明材料;
3.近3年技术创新中心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标准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批复件复印件、主要管理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建设经费预算表(企业提供)。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2.技术创新中心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关键、开放协同、引领发展”的原则,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3.截止时间:申报书纸质版材料2024年6月7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国际交流与合作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国际交流与合作科
联 系 人:梁 妮
联系电话:0356-2688000
联系地址:泽州路农业大厦630室
电子邮箱:jcskjjhzk@163.com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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