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西宁市市级消费促进活动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我局计划组织开展西宁市市级消费促进活动承接方入围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取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综合打分、达标入围的方式开展。
二、申请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四)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资金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3月23日12:00时。
四、响应材料报送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9号市人防大楼3楼(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科)。请有意向的单位,对照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报送。
联系人:李长义 联系电话:611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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