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等。
《通知》强调:“根据项目入库工作安排,各地要切实加快项目组织进度,务必于5月30日前将通过市(州)审核的项目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逾期未提交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202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畴。”其中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方向
1.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测评。按照《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案的通知》(黔开领办〔2024〕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贵州省“重点开发区”认定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单项评价工作的通知》(黔开领办〔2024〕3号)要求,支持年度测评优秀的开发区。
2.开发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招引并推进开工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的开发区,按项目落地所必需的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切实提升开发区产业承载能力。
(二)支持条件
依据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测评结果。
(三)申报材料
1.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测评材料
(1)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测评结果;
(2)测评通知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2.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项目资金申请正式文件;
(2)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开发区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及具体措施、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项目进展情况;申请资金的额度及用途等情况);
(3)《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贴息资金或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4)项目建设现状(建议以图片形式上传至资金管理系统);
(5)有贷款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借款凭证、息单;无贷款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投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能力的有效凭证;
(6)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7)项目已完成备案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8)需征地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9)区域规划内项目需要规划部门出具规划选址意见;
(10)项目建设业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开发区管理机构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gxt.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数字工信融合服务平台”,选择“工业投资管理系统(专项资金)全省工业投资项目库”(以下简称“资金管理系统”)链接,注册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资料,选择“开发区”,对应上传相关项目申报材料。请开发区按属地原则逐级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扫描件用PDF格式上传,名称要和内容一致。
(2)网上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项目进行审核,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的要求,申报材料要件是否齐备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对各市(州)复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初审,市(州)工信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提交时,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开发区项目审查表》(附件1),扫描上传至资金申报系统。通过初审的项目等待通知按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3)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结合专家意见形成专项资金审查表,按资金预算额度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初步安排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交规划处汇总。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开发区建设管理的开发区管委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毛朝波。
联系电话:0859-3221812,15285554983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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