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黑龙江省“龙江品质”认证奖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30天,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检测监管处,(邮政编码:150036)。来信请注明“《黑龙江省“龙江品质”认证奖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并在反馈意见中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hljrzrk@qq.com,请在反馈意见中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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