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3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区推荐、专业机构评审、有关部门会议审核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安排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止(连续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4月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03)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的意见无效。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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