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类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成熟度、追求卓越绩效,树立质量标杆,深化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政规〔2019〕6号),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下发申报通知之日起至6月30日。
二、奖项概况、评审原则和采用标准
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组织)。设有“泰州市市长质量奖”和“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
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组织;
2.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基础工作扎实,质量工作成效显著。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4.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有较大影响,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
5.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全市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地区或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经营业绩具有明显上升趋势;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社会满意度高;
7.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聘任首席质量官。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泰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表格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cjgj.taizhou.gov.cn;
2.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评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一份(另附2-3张反映申报组织基本情况照片电子版)。
申报材料应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准确简洁。以A4纸正反双面打印装订成2册,材料1-4为一册,证实性材料单独为一册,一式四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电子文本以U盘报送,其中,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为Word格式,证实性材料为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工作,聚焦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围绕培育本地区质量标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发动更多质量管理优秀组织参加申报评审;要优化服务举措,及时协助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要提升工作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把关申报材料。
2.各组织自愿申报,申报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经当地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后,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四份、电子版一份)报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同步通过“泰企通服务管理平台”(www.taizhou.gov.cn/taiqitong/)开展注册登录、线上申报等工作。
联系人:顾云良,电话:0523-86883513,电子邮箱:tzzjzlc@163.com。
附件:
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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