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创新〔2024〕5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设计河南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根据《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创新〔20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先进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28个重点产业链和若干细分领域优势特色产业链。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工业设计企业,可分别按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3种类别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法注册的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可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单位后统一上报。高等院校可直接向我厅提出申请。
四、推荐数量
郑州市原则上推荐数量不超过15家、洛阳、新乡、许昌、焦等4市原则上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推荐数量不超过6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动员有关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工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择优推荐。
(三)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份,电子光盘)报送厅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冰 李昌磊0371—65507675
电子邮箱:jscxc@gxt.henan.gov.cn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111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