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22〕114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2〕796号)要求,提升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省商务厅开展了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试点工作。在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审核推荐基础上,经信用审查合格,拟确定一批企业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材料送达省商务厅。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57720520,监督电话:025-5771018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江苏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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