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
创业孵化基地是集聚创业要素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的重要阵地。为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支持劳动者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的《四川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办发〔2020〕130号)规定,经创业孵化基地自主申报,市(州)初审、省级复审并向社会公示,决定认定四川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等20家单位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按年度向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报送基地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培育更多市场主体,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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