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公开遴选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社会组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为确保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选择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
二、承接职能
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评审工作。
二、承接工作内容
(一)牵头相关机构成立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组织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二)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负责起草评审推荐工作相关文件并报批。负责发布申报通知、受理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评前公示、现场技艺考核、申报作品展示、专家评审、拟认定大师名单公示、相关异议调查核实、认定表彰、资料归档等。
(三)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承接社会组织开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承接单位遴选方式
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听取申报单位的陈述和答辩,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四、遴选标准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全行业代表性,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具有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相关认定评审工作经验;拥有一支熟悉国家和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透彻了解评审指标体系、能准确开展认定评审的工作团队。
(六)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社会组织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业绩、评审专家库情况等),承接此项职能工作的自身优势等。
(二)第六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评审工作初步方案。工作初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所承接工作的理解、做好所承接工作的方法措施等。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本文发布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截止。
地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08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七、其他事项
对以上内容有意见的请一并反馈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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