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组团参展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需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计划2024年组团前往海口、重庆、上海、北京等地参加重要性展会(以实际工作要求和行程为准,如实际执行中参加上述目的地以外的城市,则按新目的地的经费标准执行),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协助落实2024年组团参展工作中涉及的住宿、交通、伙食等出行相关事项。具体详见附件《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协助开展2024年组团参展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二)项目预算
1.预算金额:不超过291623.8元。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费(口罩、饮用水、免洗洗手液、紧急药品等)、餐费、机票费用(往返)、租车费用、租车超时费、酒店住宿费、人身保险(不含机票中的保险)、机票代订费、展会报名费、服务费(除去机票费用及代订费,含税)。
2.相关标准及要求:
(1)餐费标准:100元/天/人。
(2)机票费标准:经济舱。
(3)住宿费标准:
海口市350元/晚/人;
重庆市370元/晚/人;
上海市500元/晚/人;
北京市500元/晚/人。
(4)预计活动人数及时长:
海口市7人、4天;
重庆市5人、4天;
上海市7人、4天;
北京市7人、4天。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项目策划或组织承接活动的资质;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
4.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15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信用网页截图);
(3)商业信誉(近一个月内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4)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文件。
2.非公开资料(5份,需进行匿名及密封处理)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内容、时间安排表、重难点分析、相关后续服务等);
(2)符合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完整的归档资料(密封处理2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请注意以上资料密封袋密封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
六、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755-21059421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协助开展2024年组团参展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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