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珍贵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复审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各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复审和专家评审,共有天津市立信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160家单位复审合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49家单位通过评审,拟认定为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现将上述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传真:010-59192965;邮箱:zihuanchu@126.com。
附件:1.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复审合格名单
2.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通过评审名单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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