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破解中试验证难题,加快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5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是指以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转移转化服务主体、双创孵化载体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实验和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研开发实体,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中试基地的产业领域方向应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为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海洋、洁净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安全等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备案的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中试基地应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或整合行业上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等专业设备及配套设施;
(三)拥有必要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创新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
(五)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六)自申请备案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发生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向社会披露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有关要求
1.网上填报。申报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线上方式申报,填报表单(模板见附件)以系统平台为准。申报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申报推荐。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进行现场考察,并依照备案管理办法择优推荐并进行排序。各在连高校院所中试基地由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并于2024年5月8日前将推荐函电子版反馈至指定邮箱dlskjjcg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洋齐
联系电话:0411-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浩东15840923121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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